05.25 科舉制的出現意味著什麼?

  “科舉制”在中國歷史延續的時間很長,有一千多年,作為一種以考試選撥人才的制度,它的影響非常大,在世界上也是獨一無二的。中國的史學界一直對其起源的時間有不同的看法。一派認為“科舉制”創始於隋朝,一派則認為“科舉制”開始於唐朝。這種分歧,不僅僅現代,即使在古代,甚至唐朝時,就已經有不同的意見。譬如唐朝人薛登、楊綰,宋朝人歐陽修、宋祁、朱熹,元朝人馬端臨等認為起源於隋朝。而唐朝的李德裕、裴庭裕,五代的牛希濟,明代的朱國楨就認為是產生於唐朝。

科舉制的出現意味著什麼?

  不管產生於隋朝還是創始於唐朝,“科舉制”的出現徹底打破了一度在政府中占主導地位的門閥制度,吸收寒庶學子參加到政府的治理當中,擴大朝廷的用人基礎,使得國家治理更加公平,也更有效率。不過,當時的科舉考試的科目十分繁多。根據歷史記載,當時考試的“常科”就有幾十種。“常科”是指當時朝廷每年舉行的科舉考試。常見的有:“秀才”、“進士”、“明經”、“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開元禮”、“童子”、“選舉”等科。相對於常科,還有皇帝親臨主持的考試,稱之為“制科”。還有兵部主持的考試,稱之為“武舉”。

  “秀才科”原來是漢代察舉的一個科目,歷經魏晉南北朝,到隋朝、唐朝初期,“秀才科”的地位非常高。“秀才科”必須要考方略策五道,按照文理通順程度分為四等錄取。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不過到了唐太宗貞觀年間,出現了投考者不能及第而沾罪州長的事,於是秀才科便被廢絕了。開元二十四年以後,又開始恢復“秀才科”,到了天寶初年變為由官長特別推薦。

科舉制的出現意味著什麼?

  “明經科”,漢朝察舉就有此科,南朝國子生策試入仕也稱“明經“。不過,作為科舉科目,一般認為應該開始於隋朝。唐代的“明經”又分為“九經”、“五經”、“四經”、“三經”、“二經”、“學究一經”、“三傳”、“史科”等多種。“明經科”主要的考的“貼經”和“墨義”。“貼經”就是把經書前後遮蓋,留下一行,再遮去三字,讓考生讀出。相當於現代的考的背誦。“墨義”要求把經義段落聯通註疏默寫出來。其實,“貼經”和“墨義”的考試重點主要是測試考生對經典的熟悉程度。由於唐朝時,士人們崇尚文學的風氣的很興盛,而“明經”的考試主要在記憶,所以此科在當時,並不很受人重視,甚至一些文人還頗有點輕視。

  “進士科”,唐朝初期只“試策”,(主持考試者就政事、經義等設問,令應試者作答,相當於現代的問答題)唐高宗時,開始考“貼經”,“貼經”通過後才可以試“雜文”,“雜文”通過後才可以“試策”。後來次序雖然有調整,但基本上有四場。即“雜文”、“論”、“策”、“貼經”。每一場都關係到能否參加下一場考試。到了唐玄宗時期,詩賦被規定為必考科目。

科舉制的出現意味著什麼?

  縱觀唐朝的“明經”、“進士”兩科,大凡“明經”重“貼經”、“墨義”,而“進士”則重“詩賦”。這兩科逐漸成為唐朝科舉制度中最重要的科目,因此,應考者也就最多,其中又以進士科最被人羨慕和崇仰,也最難考。甚至到了官員雖做到位極人臣的高位,只要不是進士出身,便覺得始終不是完美的。以至於每年考試的人員不下八九百。一般來說,“進士科”每年錄取的幾十名,“明經科”錄取名額則十倍於“進士科”,所以,唐朝詩人李山甫有詩道:“麻衣盡舉一雙手,桂樹只生三兩枝”,社會也流行“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唐朝的科舉考試一般有地方的考試和省一級的考試。參加考試的考生一般也有兩類,一類是“生徒”,一類是“鄉貢”。“生徒”是國家在地方和中央設立的學校中的學生。“鄉貢”則是指那些不在學校學習而學業有成,通過向州縣“投牒自舉”或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考試合格,同意參加省試者。這些人因為每年都要隨著各州進貢的物品解送到京師,故而被稱之“鄉貢”。朝廷除了允許“生徒”和“鄉貢”等人參加考試,也羅列出被禁止參加考試的人員。凡是觸犯法令的人,從事工商業的孩子以及衙門小吏都不得參加考試。“生徒”、“鄉貢”等通過地方一級的考試後,便取得了參加尚書省考試的資格。

  “省試”是國家一級的考試。唐朝初年,省試分別由吏部考功司的郎中和員外郎主持。唐玄宗時期,發生了著名的“李昂事件”,當時考功員外郎李昂被舉人所責罵,玄宗以員外郎位秩較低,資歷淺,難以主持全國性考試為由,改由禮部侍郎主持。唐朝初期的“省試”時,考生們要自帶水、炭、餐具等。等唱名後依次進入貢院,考生住在廊下答題,院外專門派士兵把守。試卷一般不糊名,到了唐朝後期,考生除了帶木燭外不能攜帶任何東西,日暮以後,燒盡二三支木燭就必須要交卷。

科舉制的出現意味著什麼?

  “省試”錄取後稱之為“及第”。第一名便是現在人們都熟悉的“狀元”。新科進士互相稱作為“同年”。考中進士後,並不是馬上可以做官,只是具備了做官的資格,還要經過朝廷吏部的選試,才能授予官職。選試的內容包括身、言、書、判四個方面。這其實是現在的“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考核。“書、判”考的是進士書寫是否公正,文理是否通達,“身、言”則觀其相貌是否英偉,口齒是否清楚,如果長相和口才實在無法讓考試官下定決心授予官職,或者“書、判”很差,無法通過選試,還可以要求當權的官僚為其保薦,如果連保薦都做不到,還有一條路,便是去地方官處做幕僚。

  唐代的科舉考試雖然是當時世界上先進的官員選拔制度,但是也有很多流弊。如“行卷”,為了及第,求得到推薦者的信任和賞識,便把自己的文學作品用工整的字體抄寫成卷軸,呈獻給達官顯貴,這種做法被稱之為”行卷“。“行卷”中固然有些一些很有才華的青年人,譬如白居易。

  《唐摭言》中記載,白居易初到京師應舉,向名詩人顧況行卷。顧況看到白居易姓名後,便調侃道,長安之地,“米價方貴,‘居’亦弗易。”頗有輕視之意,待到開卷讀了第一篇《賦得古原草送別》中的“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後,大為讚歎,說道:“有句如此,居天下有甚難!”因此竭力推薦,白居易從此聲名日盛。

  不過,大部分行卷的人都是普通人,其目的無非是為了攀龍附鳳、平步青雲,所以,請託、叩拜、送禮物,愈發浮濫,使得公平盡失,舞弊頻現,朋黨趨成。更有“書策”這樣公然作弊的行為,也在當時大行其道。“書策”其實就是攜帶書文去考試。當然,即便如此,唐朝的考試製度還是比從前的選官制度前進了一大步。因為之前的時代,是“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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