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领域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安丘市辉渠镇山李家庄村对贫困户精准识别不准确问题。辉渠镇山李家庄村在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对张某某家庭收入统计不认真不准确,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张某某识别为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李佃系和村会计李延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密市胶河生态发展区鲁家园村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上级拨付高密市胶河生态发展区鲁家园村葛某某等6户危房改造资金69000元,该村统一购买材料进行施工改造,共支出60700元,余款8300元被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葛学太挪用。2018年4月,葛学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寿光市台头镇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国斌虚报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张国斌在负责台头镇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和申请资金审核上报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对台头镇北台头村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的6户农户进行实地核实查验,擅自编造危房改造支出,虚报危房改造资金20530元。2017年11月,张国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朐县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区桥沟村在低保户上报核销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区桥沟村未对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陈某某等6人进行上报核销,致使32217元低保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2018年4月,该村党支部书记陈玉军及村会计马永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特别要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既各负其责,又加强联动,着力整治系统性、行业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2018 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不断加大查办督办、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潍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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