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果新员工试用期三个月,因疫情影响无法上班,试用期应增加吗?

陌生先生


所谓试用期,属于用人单位考验和体察个人工作能力和综合水平的时间。一般通过三个月的试用和磨合,用人单位可以确定新员工究竟是否适合这个职位。

而如果进入单位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恰巧遇到此次疫情不能上班在家,只要单位正常发放试用期工资,那么,上班后用人单位增加试用期也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不可能呆着家不上班,试用期工资照拿,在家自动通过试用期,天下哪有即么多的好事落在你身上。除非你是特殊人才,在家呆着在家办公,让上司了解你能力超强,怕你跳槽,疫情后上班即转正。


荷塘葉


如果您跟单位签劳动合同时试用期是三个月,那么因为疫情耽误,在恢复正常上班后,您的试用期原则上应该相应延长。

因为单位要通过试用期了解你是否适合工作岗位要求,同时你也可以在此期间了解单位安排的工作以及环境是否适合你。

但是,上边说的是原则上。现实如何呢?

我到现在这个岗位前曾去过一个大公司应聘,这个公司是由某大部委抽出厅级人员成立带有原料进口权的公司,要求比较高,人事处处长提出三个月的试用期,为了能进去,我一个条件都没提。

当时应聘的是办公室秘书,给我的职责就是负责起草文件发通知分发文件以及几个老总安排的临时工作。

但是,每天我都提前一个小时上班,主动去给各老总办公室的热水壶续上新水,把办公桌都收拾干净,然后关好门回自己办公室,其实公司是有负责打扫的勤杂人员,但是因为她住五环外,每天赶到二环里的公司,再去烧水打扫就差不多到老总们上班时间了。自我到公司后老总们到办公室就可以喝到提前泡好的茶。做这些额外的事只有勤杂工知道。

一天早上,有个老总出差去香港,有事提前到公司,我正在整理他的办公室,见老总来了,问好后赶紧离开,老总当时也没说什么。过几天老总回来了,特意把我叫到他办公室给了我一个精致的手拿包,客气两下我就大方收下了。心里特别高兴,因为我的工作得到了认可。

我每天都早来晚走,顶头上司对我的工作也慢慢放心起来,很多比较重要的工作都渐渐让我独立完成。

大概一个月刚满人事处处长就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工作是否适应,有没有别的想法,我如实回答后提了几个规范管理的小建议,看处长没意见就趁机提出能不能给我提前结束试用期,没想到人事处长说找我来就是说这事儿的,哈哈哈,接下来就不用说了,结果皆大欢喜。

依照我的个人经历,建议您可以在适当时间主动找你的上司汇报一下自己到单位后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付出,争取得到他的认同和支持,因为你的试用期是否需要延长你的顶头上司的态度最关键。最后希望你能如愿。


霜叶红于七月火


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之前你们已经在合同内约定好了试用期的期限,则个人觉得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说明,用人单位与你约定试用期的做法是合法的。但是第十九条同时又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r根据上述规定,首先,用人单位与你约定的试用期必须符合关于试用期最长期限(即上限)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两年,并且约定的试用期为一个月,没有超过二个月的上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用人单位同时也必须遵守关于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即不论是否调整工作岗位(当然,调整工作岗位也是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在这里我们暂且不作讨论),不论劳动者是否同意,试用期一旦结束,同一用人单位就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对同一劳动者另行增加试用期(不论时间长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俺是大鱼


如果新员工试用期三个月,因疫情影响不能上班,试用期会增加吗

每个公司在招聘新员工都会有一个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当然在试用期也有不需要三个月的,如果你的能力表现很突出,你所学的专业又对口,很快就能独立胜任岗位,用人单位也会提前让你转正

但也有特殊情况,像去年春节的疫情,如果你刚刚好在2019年11月份或12月份应聘公司,回家春节有碰到疫情,假期被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可能已过了,又担心公司会不会再叫你会去。

我想任何单位在碰到不可抗拒的因素都会酌情处理,当然前提是你的能力还值不值公司挽留你。

换过来想想,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你在一家公司试用一个月了,应该会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信任这份工作呢?如果一定要等到三个月才能勉强适应这份公作,在你以后工作中不努力学习不能担当一面,可能还是会被公司解雇,与其不如找份你擅长的工作。

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大家都能找到如意的工作,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


LZM敏



舟渡居士


不应该增加,这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当务之急安全第一,再坚持一下!啥都没有生命重要,即便再需一个14天,我们也要坚持住!

防疫:响应钟南山,再撑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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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南山院士说,从1月23日封城开始到2月6日(正月十三)为第一个14天。

从2月7日(正月十四)开始再过14天,要到2月20日(正月二十七),如果没新增上升,疫情才算是控制了。一个14天不能解决问题,请大家配合,做好第2个14天的防护,很重要。

看过今天确诊病例破3万、新增病例仍然3千以上的情况,我们还需要做好第二个14天的防疫工作。

对每个人来说,工作,生意都可以再来,但生命和家人只有一次,希望每个人配合国家的工作再坚持14天!

行百里者半九十。第二个14天很重要,很重要,让我们再坚持14天。每一个中国人,都是这场瘟疫狙击战的战士。加油,每个人!



经济信息速递


今年的疫情来的太急,影响面很大,当然对公司、职场也有冲击。

对于所提问题,新闻上也出现了不少,有的还在试用期,就接到通知说不用来上班了,有的试用期未过,却等来了公司倒闭的消息,着实让人虚惊。

对于试用期间,因疫情影响无法上班,试用期是否应该增加,对于一个正规明智的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适当为度。因为突发的疫情,谁也不想呆在家里,而都希望早点上班,为企业创造效益。

最近劳动部门也经常给企业指导性意见,指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逐步复工。对于疫情影响未及时复工的,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也应给予照顾和指导,可间接采用居家办公或远程会议的模式来作为复工的前奏。

希望试用期的你,和自己的企业好好沟通,能不延长试用期最好,但每个企业机制不同,希望你复工后努力工作,为企业出力。



生活依旧努力


正常是需要相应的延长的。

但是特殊时期,疫情可能会打乱公司的用人计划。这时候很多企业多多少少都因为疫情减少了很多收入,也没办法正常开工创收。因此疫情还在持续的情况公司是否还需要用新人,甚至是会不会裁员都不一定。所以你应该跟人事部或者上级多电话联系一下,了解公司复工的情况。再考虑一下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到岗。双方是否都能“等得起”。

如果因为疫情影响,公司一直未能复工,或者你一直不能到岗,并且公司也无意留用新人,我看,你还是就近另谋高就吧。


稀饭游戏的二哈


关键在于你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现在企业主更理性化,提前转正与试用期刚过就解职的不乏其人,没有老板会在意提前转正后多支付的20%工资,如果你能力欠缺,试用期过后解职也正常,老板不会在意多付你一月基本工资而耽误招聘更合适的人才,让岗位职能缺失。


平民百姓哥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如果复合要求,而且是因为疫情影响,可按正常出勤核算评估试用期表现,合格者可转正。如果有不符要求需延长试用期需与当事员工沟通,避免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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