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求复合遭拒 男子强奸前女友

欲恢复男女朋友关系遭拒后,他殴打前女友,并以杀伤对方及其父母进行恐吓,其间,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一周后,张波又撬门进入前女友家中,并将对方室内物品破坏……

日前,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被告人犯强奸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四年。

43岁男子张波,高中文化,无职业,和女子李丽曾是男女朋友关系。

2017年9月11日,张波到沈阳市某小区前女友李丽的住处,欲恢复与李丽男女朋友关系遭拒,之后,张波殴打李丽,并以杀伤李丽及其父母进行恐吓,强行与李丽发生了性关系。

同年9月20日,张波在李丽的住处,用钳子等工具将门撬开后进入室内,并将室内物品破坏,同年9月21日张波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李丽内裤上的斑迹检出精子,与张波血样检出的基因型相同;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张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造成入户门等损坏价格为人民币880元。

检察机关认为,张波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以破坏性手段强行进入他人住宅,其应当以强奸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张波犯强奸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

对此,张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辩称,张波与李丽系恋爱关系,双方同居在李丽家中,且两人在9月11日后仍旧一起买东西,后李丽将张波送到机场,可看出张波的强奸行为并未给李丽造成严重影响。

从时间上看,李丽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基于张波侵害的对象系特殊主体,因此危害性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现张波自愿认罪、悔罪、初犯、无前科,也未进行事先预谋,请法院酌情对张波从轻、减轻处罚。

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丽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对张波从重处罚。张波将其损坏的入户门等财物损失费880元暂存至本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波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方式,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张波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又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鉴于张波当庭自愿认罪,故本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张波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故本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本院予以支持。

日前,一审法院判决张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责令张波一次性赔偿李丽财物损失费人民币880元(已缴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辽沈晚报记者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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