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 禁止活禽交易,采取“白条禽”供应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通告》

在临沂客户端1月27日讯 为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6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通告》。

自即日起,全市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和其他非定点交易宰杀单位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取缔所有非定点屠宰点,市场需求实行“白条禽”供应。从事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凡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的白条禽,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供食用的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

取缔后的原宰杀现场和对存量活禽进行防疫、免疫工作,由有关部门实行无害化处理。

同时,严禁野生动物交易、转运、贩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私自交易行为,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对未经允许的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交易,一律禁止进入市场,相关交易市场一律关闭。本通告所指野生动物是指野鸡、野鸭、野兔等一切陆生野生动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违法违规进行活禽交易、宰杀活动和野生动物交易、经营未经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或伪造检疫证明等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一律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另外,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45。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张凤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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