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222013024
結婚前,花對方的錢,尤其是女人花男友的錢,這很正常,不存在什麼虧欠。
如果一個大男人老是去花女友的錢,而不去幹活掙錢,或者不思進取,不想去充電學習,不去找好工作,完全讓女友養活他,不論最終兩人結婚與否,這個男人都是在虧欠對方,是良心有愧的。當然,那種好吃懶做,一心想找富婆養活的男人,是不會對誰愧疚的。
女人與男友相處,用男人的錢,這是慣例,正常行為,如果一個女人大手大腳花男友的錢,遠超過男人掙錢的本事,而又不以結果為目的,或者,同時跟幾個男人保持曖昧關係,用他們幾個的錢,這種女人多半良心無愧,但她該受道德的譴責,渣女無敵。
卑微的工程師
婚前的金錢來往有不同性質,提出這個問題的前提就是鬧崩了。
所以從鬧崩了的角度來說。
婚前的金錢來往也算是一種購買,也是商品,所以也有商品屬性。
商品就是“情”。
婚前的購買者大多是男性,比如請吃飯,買一些用品,飾品,這些都以贈予的方式給對方,隱性的商品就是“情”。
這些都不屬於欠對方什麼。如果是欠什麼那就是欠“情”。
因為這裡面還有對方情願不情願的事情。
如果是對方主動索取的東西,都可以用欠來說。
雙方感情鬧蹦了都可以如數要回來。
浮筆
這話說的一點沒錯,沒有結婚之前你花另一半的錢都是欠對方。
戀愛關係裡,“另一半為你花錢”和“你花另一半的錢”是有所區別的,前者是對方心甘情願的為你花錢,這個只要不超出對方經濟能力,大大方方的接受就是了,都是戀人了就不要不好意思;後者則是你主動向對方提出要錢花,戀愛中無論男女都應當避免這種情況發生。
戀愛的時候,不要主動向對方要錢花。
戀愛是兩個人平等的交往,既包括人格上的平等,也包括經濟上的平等。男人花女人的錢叫做吃軟飯,女人花男人的錢卻經常被認為是天經地義,但這種思維實際上是在物化女性。
她那時候還太年輕,不知道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茨威格《斷頭臺上的王后》談錢傷感情,你以為男人的錢是白花的?大多數情況下是要付出代價的。不信的話,你可以看看吳秀波,他把花他錢的女人(陳昱霖)送到了監獄;看看郎鹹平,他讓花他錢的女人(繆潔晶)背上了八輩子還不清的債。請不要低估男人的報復心,說不定你遇到的也不是善類。就算是普通男人,你經常找他要錢花,分手的時候還不是經常鬧得不可開交。
現在有越來越多獨立自強的女性,自己有工作,收入也不一定比男人低,在愛情面前擺得正心態,端的正位置,不會放低自己的身段去找男人要錢花,始終和男人處於平等的地位,從來不會覺得虧欠對方。《歡樂頌》裡面的樊勝美和安迪就是兩個鮮明的對比,這兩個女人,你更喜歡哪一個呢?
結婚以後,夫妻之間應當商議好財產管理方式。
結婚以後,夫妻雙方的財產成為共同財產,至於由誰來管理,是統一管還是AA制都可以,但是必須經過雙方的商量,不能自作主張。真正和諧美滿的婚姻,夫妻二人在經濟上也一定有很合理的管理方式的,不會存在誰花誰的錢的問題的。
所以,沒有結婚之前你花另一半的錢都是欠對方,這句話說的一點不錯!戀愛中的男女,別人主動為你花錢可以,但你不要主動向對方要錢花!這就是我的建議,您同意麼?
滄音雯子
這得從兩方面去看待吧,正常的戀愛交往中,吃個便飯,看場電影,相互之間互贈一些小禮品,我覺得這些都是人與人之間正常的一種交流往來,談不上誰花誰的錢。而如果向對方索取高消費物品,財物,這就非常不可取,尤其女方,更要注意這點,不可隨意要求男方為自己購買高價值財物,要保持自己的獨立和自尊。而男方可能在戀愛中相對於男性的面子,情感,可能在交往中會承擔賣單的次數相對於較多,但如果生活中的一些正常交往開銷,也斤斤計較,我想這個男生的生活能力也是值得懷疑的
故事人生平常心
不贊同,我反對
我們先不說是不是情侶關係
就是朋友一起吃飯,今天我請你吃飯,就歸納為欠我一頓飯了嗎?朋友之間君子之交,怎麼能用錢來衡量。
我們再回到情侶關係
朋友如此,情侶的關係更為單純,親密吧
你情我願互相瞭解,奔著共同生活,共結良緣的方向。吃個飯,看個電影,去哪玩一玩,肯定會用到錢嘛。
如果和不來,性格相沖,就要來計較誰花了多少錢,誰欠誰的多,如果是這樣的想法,就應該反省自己了。
誰在這社會,不生活不花錢的,也沒見過誰跟自己過不去啊,跟自己計較過錢沒有!
對別人包容,豁達,就是對自己完美的詮釋
顏途康品小白
談戀愛時男人用一點沒有多少錢。如果不成二人吃的。
泉泉141498491
看分手後對方的態度,他要求還我就還,反正也不會有多少錢給我用◝😊◜
曾曾117
花要看怎麼花 事情沒有絕對的 事物大都具備兩面性
草莓葡萄的聞小月
即使到現在,我們社會上的婚戀觀,還是以傳統為主流。男人給女友買這買那,都是理所當然的事。但事情反過來,男人會覺得有失尊嚴。
不知說得對不對?
時空的維度
感情這種事說不來的,花不花的也無所謂,主要還是人家心裡有你,心甘情願給你花,講到欠的話,也要各人有各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