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業主面對物業不作為拒交物業費被起訴,法院會支持業主嗎?

xuweinan2233


法院只會支持業主的合法維權行為,不支持業主的違法維權行為。

簡單講。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拒繳物業費是事實,法院自然會判決業主補繳物業費,承擔違約金和訴訟費。拒不繳納法院就會強制執行,司法拘留,甚至納入失信人黑名單。

業主認為物業公司不作為,不是依據你個人的標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和《物業合同》約定來判定。如果物業公司違法違規,沒有按照物業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管理及服務,業主拿出確鑿證據起訴物業公司不作為,法院會根據證據有效性來判決物業公司承擔責任。

法治社會千萬別當法盲,也不要耍流氓,知法守法懂法才是唯一正確的。無論以什麼理由或藉口拒繳物業費,都會敗訴。

物業公司可以起訴你,你也可以起訴物業公司,一碼歸一碼,不要混為一談。


楊君波2018


你好我是松哥,我來回答

我自己居住的小區我也維權過!箇中滋味

自己知道!

1: 物業部門歸住建局,走流程需要證據

2: 他們時間就是對付業主的,業主是業餘時間鬥爭

3: 你要熟悉物權法才能有機會鬥

話說回來你的問題,拒交物業費被起訴

1: 拒交肯定不行,被起訴正常而且你會輸

2: 不交物業費是可以的--但需要合理的理由,所以需要你提供證據!

a:物業合同物業沒有執行,具體描述

b:物業不合法

c :物業有明顯違法違規你有確實證據等

所以和物業鬥:需要讀論持久戰


松哥看房產


提問是沒和物業打過交道,業主和物業糾紛都是雞毛蒜皮小事,物業對業主服務態度不好,這就像冷暴力橫眉冷目態度囂張語言粗俗,這麼做物業工作人員不犯法,你也不至於起訴法院。業主有什麼活口頭答應拖著不去幹,你起訴不了法院。你找社區調解,社區一出面物業態度馬上好了,一轉身又外甥打燈籠~照舊,業主沒辦法遇事找記者,業主想有限解決問題的流程是,業主記者暗訪物業和主管部門,報道後管理部門高度關注,責成物業多少天內整改,才有效。想請走物業都不容易,除非物業激起民憤全體業主群訪小區大橫幅抗議,能立馬讓物業不拖泥帶水的滾蛋。你起訴法院是最難最慢的,物業調解時就一大堆理由,現在物業都有法律顧問是懂法的,新京報報道2018年12.7萬家物業收費額7000多個億,物業和業主比較何止是財大氣粗。現在的簡直就是升級版搶男霸女的惡霸,小區所有的設施場地都是全體業主購房時公攤的,物業主人般的霸佔著,拿來謀利,不能營利的棄置一旁,連電梯裡廣告費都獨吞了。目前全國首例法院終審判決,業主打贏勝訴物業官司“哈爾濱四季芳洲”,法院判決:“小區物業辦公室、地下車位、老年活動中心、少年活動中心......一萬多平方米判還業主”。公攤面積物業用來謀利哪個業主不心知肚明,全國有幾家業主去法院起訴了,切身利益問題業主都沒時間精力為了整個小區公益訴訟,何況為芝麻綠豆小事起訴呢。


漫步雲端167166790


我建議按物業服務合同,正常繳納物業費,履行業主義務和職責,如果物業存在相關服務不完善、不達標、不作為等問題,可收集證據進行起訴和投訴。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但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業主可拒交物業費:

1、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2、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重複收費的;

3、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說明服務質量不到位。出現服務質量與收費價格不符的問題,業主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直接與物業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改聘其他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紙喬的小姨媽


對於那些一天到晚以各種理由拒絕繳物業費的業主,你們想的大錯特錯了!說句公道話,如果那天你們這些瞎嚷嚷的跳樑小醜自家門前的垃圾學會分類了!學會主動自家門前三包了!能喝隔壁鄰居關係處理好了,碰上斷水斷電時,或者有大難來襲時,都能處理好的時候, 那麼物業不用你說,社會自然會消失物業服務這個行業,

既然做不到,就別跟著一幫不繳費用的業主亂吐唾沫!丟人現眼噢!


海瑞同志


物業公司就是收費的服務行業,服務不好拒絕交費是正常的,物業公司沒有任何權力去制裁懲罰業主,物業公司就如保姆行業一樣,做的好就留做不好就走,那有保姆做不好還要錢,不給錢就鎖主家的門,停主家的水或電嗎?自古以來有這種道理嗎?大家說說法律應該支持誰


秘密131255338


你要有物業不作為的證據,關鍵還要業主心齊,都是簡易庭一個一個的業主告!別人當被告的時候一定要所有業主都去!要讓法官認為不是個體事件!不然穩輸!


蝸牛咕咕


肯定會支持物業的,原因是:

業主與物業公司的合同關係,應該還在有效期內,那它就具有法律效力,法院理所當然會支持物業。

假設物業確實存在不作為,正確的解決方法是,通過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過半數的業主都認為,有必要終止與物管的合同關係,另找一家物業時,就要及時與物管解除合同關係,但在未解除合同前,你拒交物管費是不對的。


指尖上的靈性


這種事情得看證據了,如果是物業不作為,服務不到位那就別添個臉向業主要錢了。都是有償服務,沒服務還想要錢哪有這個道理?要是物業正常服務,業主無理取鬧那就有點不講理了,畢竟人家出人出力的賺的就是這點物業費,你要是不給總得有個不給的理由吧。

所以這個主要就是證據。物業說給服務了,那就把所有的證據拿出來;業主說是沒服務,不給錢那就把沒服務不給錢的證據提出來。就一個原則:凡事一定要以理服人!





百品1979


物業與業主是合同關係,你為我提供服務,我支付服務費。這就像在商場買東西一樣,你不給我東西,我憑什麼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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