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廣州東凌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廣州東凌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參加了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六次會議,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基於獨立判斷立場,就公司董事候選人提名方式及任職資格進行核查,並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1、提名股東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法、有效。

2、本次股東提名的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候選人具備其行使職權相適應的任職條件和資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獨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其中獨立董事候選人趙天博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其已書面承諾參加最近一次獨立董事培訓並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的有關規定。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提名郭柏春、劉冰燕、鄭友業、王洪斌、薛躍冬、藺益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楊金觀、趙天博、王軍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並同意將相關議案提交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郭學進、沙振權、劉國常、徐悅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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