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及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提名股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天博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郭柏春、刘冰燕、郑友业、王洪斌、薛跃冬、蔺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金观、赵天博、王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学进、沙振权、刘国常、徐悦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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