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
來了!
關鍵字,來了!
來......了......
“ 電警“抓拍的摩托車超員違法行為
有看到熟悉的身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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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摩托車超員的那些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兩輪摩托車和側三輪摩托車載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許坐人;
2、後座只能附載1人;
3、後座不能附載12週歲以下的兒童;
4、後座人必須面對行駛方向正面騎坐,不準側坐;
5、乘坐兩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還有!
再一個重點!
未滿12週歲的小孩子不能搭載摩托車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3項第1種行為: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3條第1款規定:兩輪摩托車只允許在後座位置搭載1人,但不得搭載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
第(六)項明確規定: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駕駛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不得附載未滿 12 週歲的未成年人。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家長
我們接送孩子上學、放學
可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
但是千萬不要搭載你的孩子跟你一起違法!!
摩托車是一種缺乏防護裝備、穩定性差、行駛速度快的交通工具,俗稱“肉包鐵”,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往往很嚴重。很多兒童坐在後座,不一定能抓牢。在行駛過程中,如果兒童向兩側伸手,或者隨意扭動身體,都很容易發生事故而造成傷害。另外,很多坐在摩托車後座的兒童,都沒有佩戴頭盔,這無疑增加了傷亡事故發生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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