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完善死刑复核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陈光中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针对死刑案件设置的特别审判程序,承载着准确惩治死刑犯罪、坚持司法公正的重任。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纠偏防错的最后一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我国死刑复核程序改革几经跌宕,其制度设计与运行机制曾受到质疑。因此,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切实发挥该程序功能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必然任务。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争议有二,究竟是审判程序还是具有行政性的非审判程序?无论从立法角度还是制度功能看,死刑复核程序均属于审判程序的范畴。对于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模式选择,应立足于其特别审判模式的定位,在现有框架中予以完善,稳中求进,而不宜采死刑案件三审终审制的改革设想。对于死刑复核律师辩护问题,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死刑复核程序实现了相当程度的诉讼化改革,但司法实践中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未得切实保障。应加快实现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全覆盖,这对于达到人权保障国际标准、实现有效辩护、确保案件质量起到重要作用。关于死刑复核案件的证明标准,应该认识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主客观相结合的表述,不能一概认为我国证明标准中缺乏主观证明标准。另外,对于死刑案件证据必须坚持“唯一性”标准,这是落实人权保障、排除合理怀疑的核心要义,为达到“唯一性”证明,死刑复核程序未来的诉讼化改革还将面临言词证据的审理问题,即在必要情况下应允许被告人与证人、被害人对质,这也是直接言词原则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体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