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 停牌平均8天、次數同比減半,A股告別“任性停牌”

長久以來,上市公司“任性停牌”是投資者對A股的一個負面標籤。然而近一年來,這個標籤所代表的刻板印象正在成為過去。

最大的變化來自《停復牌指引》實施一週年。2018年11月6日證監會發布《停復牌指導意見》後,滬深交易所分別在去年12月28日發佈《停復牌指引》,運行近一年來長期停牌、隨意停牌等現象大幅減少,有利改變A股生態環境。

以深市公司為例,2016以來停牌總次數依次遞減,從1436次逐年下滑至2017年的1066次和2018年的733次,2019年截至12月6日停牌總次數僅有327次,不到去年的一半。如果剔除退市相關停牌以及併購重組委審核公司重組例行停牌,2019年深市公司僅停牌170次。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過程中,停復牌必須規範起來。《停復牌指引》的出臺,給A股生態帶來了巨大的改善。

打擊停牌成效顯著

長期以來,停牌問題一直困擾A股市場。田利輝表示,停牌實際上是投資者在一定時期當中不能交易,如果是有正當理由的不讓投資者參與交易是可以的,但是以往確實是存在著隨意性的停牌,而且有的停牌時間相當長,這樣對於投資者保護是非常不利的,投資者沒有辦法發揮“用腳投票”的機制。所以說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過程中,停復牌必須規範起來。

2018年11月6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確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基本原則,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機會;壓縮股票停牌期限,增強市場流動性;強化股票停復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確市場預期;加強制度建設,明確相應配套工作安排等四個方面。

在指導意見下,處在監管一線交易所及時發佈相應停復牌制度。2018年12月28日,深交所發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號——停復牌業務》,上交所發佈《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兩份《停復牌指引》讓A股市場過去任性停牌的現象大幅減少。

以深交所上市公司為例,除停牌總次數大幅下降外,停牌公司家數也創歷史新低。據統計,截至12月6日僅258家公司發生停牌,佔深市公司總數比例的12%。對比2016年,一年內多達近千家公司發生停牌,當時約每兩家公司就有一家曾停牌。

停牌平均8天、次数同比减半,A股告别“任性停牌”

深市公司停牌時長也顯著縮短。統計顯示,2016-2018年新增停牌事項平均停牌天數依次為36、37、26個交易日,到2019年平均縮短至8個交易日。2019年僅有15家公司停牌超過10個交易日,其中13家涉及退市相關事項停牌。剔除退市相關停牌事項後,2019年平均停牌天數僅4.32個交易日。

同時,單日停牌公司家數在肉眼可見的減少,2019年平均每天停牌僅13家,佔深市上市公司比例不到1%,其中單日最高36家、最低僅4家。而在2016-2018年間,深市平均每日處於停牌狀態的公司超過100家,佔比超過5%。

此外,長期停牌的“頑疾”也得到有效緩解。截至12月6日,除*ST康得和深深房A外,停牌超過3個月的公司僅7家,均因暫停上市而停牌。

根據深交所《停復牌指引》,上市公司連續停牌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25個交易日。從2019年上市公司自主籌劃重大事項新增停牌來看,僅小天鵝因被美的集團吸收合併停牌31個交易日,其餘停牌均未超過25個交易日。

田利輝表示,《停復牌指引》給A股生態帶來了巨大的改善。原先2015年曾經出現過千股停牌,自從新規出現之後,現在日均停牌3000多家公司當中只有不到20家,停牌的數量是大幅減少,而停牌的原因已經變成了確實是合理的原因,因為有重大重組事件需要停牌,而不是說因為防止別人收購,或者是因為股價變化不讓投資者離場這種不負責任的心態。

A股生態大幅改善

曾經國際投資者對A股上市公司最大的質疑來自長期隨意停牌現象高企。隨著近一年來停牌頑疾的改善,外資關注的重點標的幾乎告別隨意停牌。

以深市公司為例,經過一年的努力停牌指標已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據統計,2019年深市213家MSCI成分股累計停牌26次,停牌平均時長5.35個交易日,停牌次數和時長較2016年降幅均超過80%,國際投資者關心的A股停復牌問題已得到根本性解決。截至12月19日,MSCI成份股公司除1家公司例行停牌外,無其他停牌公司。

停牌問題有效解決的A股,成為外資放心“買買買”的標的。今年以來,滬深港通北向資金合計流入3410.48億元,其中滬股通1511.11億元,深港通1899.37億元,淨流入金額均創歷史新高。

田利輝對記者表示,外資的進入一是因為中國經濟的前景,因為中國上市公司的潛力;二是需要一個公開、公平、公正、規範的資本市場,能夠保證他們投資獲得合理的回報;三是市場有自身的防護機制,投資者能夠進行不同優良公司之間的選擇。

“《停復牌指引》的制度建立,停復牌現象的正常化,打消了以前所存在的隨意型、長期型、籠統型的停牌情形,可以講給外資吃了一顆定心丸,也體現了我國的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建設日臻完善,也是一種對於投資者相對公平的一種舉措,所以說這是對於外資實實在在的吸引,對於投資者的營商環境實實在在的改善。”田利輝進一步表示。

此外,過去導致重組過長的主要問題在於重大資產重組,《停復牌指引》發佈以來,這一現象也得到極大改善,投資者信息不對稱、正當權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形得到有力緩解。根據深交所《停復牌指引》規定,公司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時間不得超過10個交易日。

田利輝表示,對於中小投資者來說,能夠保證流動性,能夠保證及時的撤出,因為所謂的中小投資者與大股東的區別就是大股東能夠用“手”投票,通過董事會等各種各樣的機制來影響公司的管理和戰略及其具體的業務。對於中小股東來說,主要保護自我的機制就是用“腳”投票,就是買進股票和賣出股票,所以停復牌現象的正常化對於中小投資者的投資提供了真正切實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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