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從《網易裁員》一文,看資本家如何低風險蠶食一個個勞動者的身體

從《網易裁員》一文,看資本家如何低風險蠶食一個個勞動者的身體

這些年,我接過不少勞動者的訴訟,收費很低甚至不收費,就是不爽,想幹公司

我最近本來還是非常平緩的看待勞資糾紛,但是前幾天看奇葩說有一段實在把我噁心壞了,加上網易這個事,說實話,我對大部分老闆都是不爽。

薛兆豐在節目裡說,

經濟學裡買家和賣家從來是不競爭的,很多人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競爭永遠是在買家和買家之間展開,或者在賣家和賣家之間展開。 你以為老闆讓你996,你就能996嗎,不是的,因為還有其他的員工996。 老闆的出現永遠是給你多一份工作的選擇,你的競爭對手是誰,不是老闆,是你的,跟你一樣的,其他的員工,你要這樣去看問題。

我當時就想去nmd,奇葩說上扯經濟學的事情本身就很荒誕,加上薛兆豐這詭辯一般的邏輯,以及薛兆豐挑選的隊長許吉如這種人也能復活n次,讓我真是對這個節目失望至極。

說回到網易員工被裁員這件事情上來。首先,網易裁員本身就可能不成立,因為裁員必須滿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網易是一家大公司,絕不可能在沒有任何準確裁員消息的情況下就把一個工作五年業績一直很好的員工裁掉,所以說是說裁員,實際上就是開除,美其名曰而已

為什麼要這麼掩飾呢?

因為「裁員」和「開除」在勞動法上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概念。

經濟性裁員是為了復活公司,一定程度上犧牲一部分勞動者的利益,所以明確規定需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才可以裁減人員。

而開除就完全不一樣了,開除屬於公司單方面不再認可員工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實踐中有公司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之分,而大部分都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性裁員,公司所需要承擔的裁減員工的成本僅僅是N+1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但是如果公司開除員工的話,公司需要承擔2N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只有在單方面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才不需要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而此時公司必須找到員工的漏洞,或者設計陷害。這就是大量的無良公司在萌生開除某名員工的念頭之後,經常採取的一些極端齷齪的辦法。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此次網易搞的事情,逃避的根本不是N+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逃避的是2N的賠償金,「你的遊戲我的心」在網易工作5年,

可以拿到的是10個月工資的賠償金,而不是6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我非常支持「你的遊戲我的心」採取法律手段,他維護的不僅僅是自己的權益,更是千萬勞動者的尊嚴。

我多少次在微博和知乎上說過,大部分的商家和資本家都是被溫和的中國人養起來的。

你不維權,我不維權,總有一天,罪惡的資本家會欺負到你的頭上。

那時候,所有人都覺得被欺負是正常的,而你想不被欺負反而成了異類。

現在不正就是這樣了嗎?不知道從何時開始,加班已經成了常態和應然,你如果不加班才是另類,是不奮鬥墮落的垃圾。

人啊,跪久了總是站不起來。

我從來不吝嗇我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和武器,我願意做公司的“質檢站”,任何違法違規欺負勞動者和消費者的公司財團,不論事兒大小,但凡有機會讓我起訴,我都會毫不猶豫。

這次也是一樣,被網易欺負的「你的遊戲我的心」,如果需要,我願意提供我微薄的法律援助。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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