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关于“清河翻译组”校译稿的点滴记忆

关于“清河翻译组”校译稿的点滴记忆

本文作者张福生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办公室。 (作者供图/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11月21日《南方周末》)

四十多年前刚分配到人民文学出版社时,就有老同志告诉我,我社出版的一些译著,是由一些狱中服刑人员翻译的。这些译著往往用集体笔名“秦水、柯青、黎星、秦柯”等等。他们是怎样的一群人?我一直想探个究竟。去年读到“训诗”的《被遗忘了半个世纪的翻译精英:清河翻译组的故事》(《南方周末》2018年4月19日C25),解开了许多郁积于心的谜团,同时也引起了我的一些回忆。

几部译稿给我的印象较差

1980年我所在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外文部苏联东欧组组长冯南江交给我一部稿子《卡拉马佐夫兄弟》(耿济之译,秦水、吴钧燮校)。耿济之先生是已故著名俄语文学翻译家;吴钧燮先生是我们外文部的老编辑,著名的翻译家,中英俄文功底扎实深厚,有才子之称,他校耿济之的译文是有资格的,而秦水何许人也?老同志告诉我,这是一些狱中服刑人员的集体笔名,再多,就没人说得出了。

后来我又搬到负责东欧书稿的赵蔚青先生的办公室,见他正在编辑加工匈牙利作家约卡伊·莫尔的《金人》。那时,我是单身汉,晚上就睡在办公室。下班后,我便坐到老赵的桌子前看《金人》译稿,学习老同志是怎样改稿的。老赵是1951年入社的老编辑,听绿原先生讲,他在复旦上学时,就读过赵蔚青翻译的文学作品。老赵加工得很细,几乎每个句子都有改动,黑白错很多,最要命的是不像文学语言。我问老赵,这么差的稿子为什么不退掉,费这么大劲。老赵说,这是监狱里的犯人译的,已向公安部门付过稿酬,不能不用。我拿过稿子的第1页一看,译者是“柯青”,不是“秦水”。(最近据刘训练先生说,多年后《金人》出现在清河翻译组成员朱亚英的译著目录上)

我还看过一部服刑人员的稿子,是法国作家卢梭的《忏悔录》第一部。这部书稿的责任编辑是秦顺新,当时的欧美组组长,他随社里的老干部去北戴河疗养,崴了脚,捎信来让我去给他送《忏悔录》。我从上火车到下火车一直看这部译稿,学习老秦怎么编辑加工稿子。同《金人》译稿一样,每页都是红红的,有些段落几乎是重译。我和老秦同住一室,每天见他改稿至深夜,如此辛苦,于是问他译者是谁,他说,这位“黎星”他也不认识,听说是劳改犯;有些情况可以去问赵琼,她曾负责接待来联系犯人改稿件的事。

当时留给我的印象是这些稿子的质量都很差,若不是特殊原因,肯定会作退稿处理,至少也要退译者重新校订,否则根本不可能出版。

协助处理译者来信

1981年8月,为配合文学界关于现实主义的讨论,人民文学出版社重版了1961年出版的英国作家玛·哈克奈斯的《城市姑娘》(译者署名秦水),该书前面排印了恩格斯致哈克奈斯那封著名的信件,这是大讨论必读的重要文献,书后附有一篇苏联评论家的论文。没想到,当年12月刚上任总编辑不久的韦君宜同志接到一封署名张笑尘的来信,自称是《城市姑娘》的译者。现将原信抄录如下:

尊敬的韦君宜同志:

您好。我们并不相识,由于我看到再版的《城市姑娘》,使我浮想联翩,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想来想去,我觉得应该给文学界的长者,给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领导,也就是给您写这封信,谈谈我的心情。

您知道《城市姑娘》是谁译的吗?不会的。这部中篇是我在冤狱期间(1955-1961年)是在饱尝铁窗风味的时候译的,我是被误为所谓“胡风分子”而被投入监狱的(现早已平反)。在那六年被“专政”的日子里,曾为贵社译过不少书籍,如《时候就要到了》《烟草》《埃及短篇小说》等等。旧话太长了,有些唠叨。我原是中央轻工业部的翻译,打倒四人帮之后,平反了,落实了政策,我并未回京(因户口难办),现在研究所工作。

说起来,我和贵社的关系还是很久的,很深的,而今还有联系,1979年第二期《当代》上发表的《惩罚》,我就是其中译者之一。我和外编室二组的程文同志至今还有工作来往。

我看到《城市姑娘》的再版书,心里有些难过,如同二十年前生下一个婴儿的母亲,而今看到它长大了,而不敢承认似的。因此,我想请教一下:

贵社在出版之前,是否事先要通知原译者呢?如果找不到原译者(像我这种情况),你们怎么办呢?冤案都可以平反,冤案期间所译的书,是否也应该得到平反?这些情况,我都觉得糊涂。您是作家,是掌握政策的人,而接触这类事情很多,请抽暇示教。

几次公出,我都到贵社拜访,只是同程文同志接触工作,我和贵社还是很有感情的,日后得暇,定去拜访。

此致

敬礼!

张笑尘

81.12.15

这封信共两页,第1页抬头上面有韦君宜用红铅笔写的批示:

请转绳武同志处理,如确实,应回函并补稿费,结果告我。韦

韦老太的工作作风是很放得开的。需要外文部处理的东西她一般都“退绳武同志处理”,像“结果告我”的批示很少见。

为了这个结果,副总编孙绳武找了外编室主任卢永福,要苏东组组长冯南江负责此事,老冯便组织《城市姑娘》的责任编辑程代熙和认识张笑尘的程文商量办法,要我“助理”。

我当时是苏东组的助理编辑兼秘书,也就是给组内所有的老编辑“打下手”,帮助组长处理组内的各种杂务。由于头绪太多,我养成了大凡经手的东西,都要保存一段时间的习惯。正因为如此,当年程代熙给北编社负责人李蕴生同志的信稿和有关材料才得以保存了下来:

李蕴生同志:

还有一件事要来麻烦您。实非得已。

在您担任原北京编译社副社长期间,曾给我们翻译过哈克奈斯的《城市姑娘》(中篇小说),六十年代初版时,署名秦水译。此书长期未曾再版,去年我们重印了一次。

近接张笑尘同志(他因受冤案牵连,当时在北编社作编辑)来信说,他是《城市姑娘》的译者,并由“清河”的文学口负责人张文华(清华大学教授)校订。张笑尘说他的冤案已彻底改正,现在阜新市液压气动研究所工作。我们想请您证明一下张笑尘同志讲的上述情况。倘属实,我们就按照一般译者的待遇处理(即寄送样书二本,付印数稿酬)。盼复。

此致

敬礼!

八二年二月八日

信中用“还有一件事麻烦您”开头,是因为此前《二叶亭四迷小说集》的责编文洁若已“麻烦”过李蕴生同志一次。文洁若是亚非组的,我未见过她给李蕴生同志的信稿,但我这里有一封李蕴生同志的回信:

人民文学出版社外编三组负责同志:

来信已收悉。

一九六二年北京编译社石坚白同志所译的《二叶亭四迷小说集》质量确实达不到出版水平,之后由我叫陈崇来同志拿给清河翻译组交由巩长金重新校译定稿的。当时由于特殊原因,译者署名才用秦柯的化名出版此书。按照目前我党的政策,又有本人申请更正,我认为再出版此书时,译者可改为巩长金、石坚白所译。

至于今后你社能否约他翻译署名的问题,多年来我和巩并无接触,情况不清楚,难以判断,此事望你们酌情办理吧。

特此作复。此致

敬礼!

原北京编译社副社长

李蕴生

1981.12.30

关于“清河翻译组”校译稿的点滴记忆

李蕴生复人民文学出版社信。 (作者供图/图)

此信的下面有一行字:“李蕴生同志系党员,副校长。1981.12.30。”并盖有北京市公安学校政治处的调查专用章。

从内容上推测,这大概是巩长金也向出版社来争取署名权了。如信中所说,1962年初版的《二叶亭四迷小说集》译者署名为石坚白、秦柯;大概正是因为李蕴生的这份证明信,此书在1985年收入“外国文学名著丛书”再版时,译者署名改为巩长金、石坚白。

我们还在“来稿登记册”中查到了《城市姑娘》最初的记录,是分两次送来的,1961年1月3日和1961年1月17日,译者均为北京编译社。登记的笔迹是外文部的秘书赵琼同志的。

在我留存的材料中,还保存着程文同志的一纸意见:经与代熙商量并请示永福同志后,暂寄去《城市姑娘》两本。其他问题,因“秦水”乃集体笔名,扯涉较广,待研究后再复。1981.12.15

当时还找了一个例证,我社1963年出版的苏联作家伊克拉莫夫和田德里亚科夫合著的《白旗》也是北编社经手的稿子,则署了真名沈立中(刘训练先生最近告诉我,沈立中当时应该已经出狱,他在其他出版社的译著都署了真名)。如果《城市姑娘》是一人所译,那也应该署一人真名。

出版社协商的处理办法

总之当时从各方面分析,大家都认为“秦水”是一个集体笔名。最后形成了一个“结果”,并拟成一封回信:

____同志:

来信收到。

过去北京编译社曾与我社联系翻译外国文学作品,并交来译稿多种。根据当时双方商定的办法,我社已支付稿酬给北京编译社,书稿出版时署名为“北京编译社”,或另用化名。现该社早经撤销,当事人亦已星散,而稿件情况又很复杂,有的系甲译乙校,有的是多人合译互校,因年代久远,真相不易查清,由个人开具证明,又难免产生流弊。我们接来信后,曾走访或函询原该社负责同志和采用过该社译稿的出版单位,征求意见,大家认为,关于稿酬和署名问题,仍应维持当年的协议,不宜另作处理。特此布复,尚希鉴谅。附寄_________四册,聊表谢忱。您最近有何翻译计划?便中请示知为感。

敬礼!

___年___月___日

需要说明的是:一、信中提到“曾走访或函询原该社负责同志和采用过该社译文的出版单位”。原该社负责同志应指李蕴生同志。出版单位应是人民出版社(主要以三联书店名义)、商务印书馆、世界知识出版社等,也就是说,这种处理方法,同其他采用过北编社译稿的出版社是一致的。二、“根据双方商定的办法,我社已支付稿酬给北京编译社。”

1983年1、2月又两次接到从河北保定公安部京安翻译公司寄来的陈焕章的来信,说卢梭的《忏悔录》(以及左拉的《萌芽》、列勃里亚努的《起义》)系他所译,外文部即按此方法做了同样的处理。早先(1979年)还曾接到过从山西晋普山煤矿学校寄来的张文华(前面信中说他是清华大学教授,应为误记)的来信,他在信中只希望能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做些翻译工作,并未提出其他要求,尽管他在清河翻译组时,也为我社做过许多工作。

关于“清河翻译组”校译稿的点滴记忆
关于“清河翻译组”校译稿的点滴记忆

张文华致人民文学出版社信。 (作者供图/图)

关于“清河翻译组”校译稿的点滴记忆

北京编译社送稿清单。 (作者供图/图)

期待更多的回忆文章

我那时只是一名刚入行的小字辈,对许多情况都不明白,也不好细问,所以心中留存了许多疑问,比如北京编译社是什么样的机构,与清河翻译组是什么关系?秦水是哪些人?当时从字面上猜测,清河翻译组应该在清河劳改农场。“秦水”以秦字打头,那一定是在秦城监狱了,那里关着许多懂外语的高级知识分子。我还曾就此问过绿原先生,他说,没见过秦城监狱里有搞翻译的。

商务印书馆的徐式谷先生拿了《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第四册《英国的自然主义》稿酬在北京宫饭店请客,席间,我问了他许多关于北编、秦水、清河翻译组的问题。他只是回答说“清河翻译组在另外一个地方”。还告诉我有位老领导在写一篇文章,能回答我所有的问题。我也问过常来我办公室聊天的江枫先生同样的问题,他只讲北编的事,闭口不谈清河翻译组。

2015年3月,我随社里的同志到赵琼家采访,借机问了她一些当时接收北编译稿的事。她回忆说:北编的稿子都是陈崇来亲自送来,此人四十多岁。她只负责稿件登记造册,其他一概不问。

直到今年读到“训诗”的文章,又看到黄鸿森先生的《北京编译社对我国翻译出版事业的贡献》(《出版发行研究》,2017年第6期),才弄清楚了一些问题。前些天,刘训练先生联系上了我,给我送来了他多年调研的材料,并告诉我一些情况,使我对北京编译社和清河翻译组有了明晰的认识。

原来北京编译社是北京市政府在1950年代创办的一个翻译机构,而清河翻译组是由北京市监狱的在押犯人组成,由于他们的特殊身份等原因,其译文不能署真实姓名,而用集体笔名或化名,他们的业务由北京编译社代行管理,所以稿件登记名均署“北京编译社”。来我社与赵琼同接洽业务的陈崇来同志实际是公安人员,当时任北京编译社总编室干事。“秦水”“柯青”“黎星”“秦柯”等都是清河翻译组的集体化名。我熟悉的徐式谷和江枫两位先生也曾在清河翻译组,出狱后进入北京编译社。他们平反后分别任职于商务印书馆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成为我国翻译界和出版界的精英人物;可惜的是,他们在2017年已经不幸先后去世。

从我手头存留的部分北京编译社的“供稿单”(时间跨度为1961-1965年)以及我见到过的“来稿登记册”来看,清河翻译组以北京编译社的名义还为人民文学出版社提供了很多其他语种的译稿、试译稿和校订稿,有些当时或后来用化名出版了(部分译稿确实出自北京编译社译员之手,但署名通常是其本名或集体笔名“贝金”),有些则根本就没有出版(数量不少)。至于说清河翻译组里还有哪些人以及他们到底参与了多少以及哪些著作的翻译和校订,我就不得而知了。

张福生 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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