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广西金嗓子创始人又踩雷,知名企业的“老赖”为何越来越多?

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收紧,企业暴雷事件频发,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知名企业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今年9月19日,金嗓子73岁创始人江佩珍,因拖欠了近5200万广告费,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老赖”;

刚刚过去10月份,莲花味精的实际控制人、曾经的“哈佛天才”夏建统,也被法院悬赏30万,而且这也不是他第一次被法院“通缉”,早在2018年10月,他便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额高达3.6亿;

本月月初,著名的跨界“艺术家”罗永浩凭借着“一个“老赖”CEO 的自白”瞬间席卷各大新闻网站的头条,惹得网友一片唏嘘;

就在刚刚,娱乐圈纪检委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5亿元。消息一经流出,瞬间登录实时热搜第一位......

据《金证券》记者的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26家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去年全年仅有6家。究竟是因为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影响,还是企业自身经营策略及发展规划问题,今天我们一起来说一说“老赖”们的那些事。

未付综艺节目广告费,金嗓子女掌门人成“老赖”


一句“保护嗓子,请用金嗓子,广西金嗓子喉片”的广告语,曾让金嗓子喉片火遍大江南北。

谁曾想, 73岁创始人江佩珍如今竟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原因是拖欠了近5200万广告费。

广西金嗓子创始人又踩雷,知名企业的“老赖”为何越来越多?

广西金嗓子核心产品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2019年9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金嗓子的子公司——广西金嗓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事情起源于广西金嗓子和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星空华文”)的广告纠纷。

2016年,广西金嗓子曾试水草本饮料市场,推出金嗓子草本植物饮料,分为有糖和无糖两个系列,主打清嗓润喉功能。

为了推广产品,广西金嗓子赞助了《盖世音雄》、《蒙面唱将猜猜猜》等综艺节目,并约定了相关收视率。根据上述双方最初约定,广告代理合同总价为8000万元。

节目播出后,星空华文表示,《蒙面唱将猜猜猜》收视率超出预期,广西金嗓子需要支付4000万元广告费。

此外,星空华文方面指出,《盖世音雄》收视保点1.80,实际收视1.07,按照节目总体金额4000万元进行折算,实际应付为2376万元,已付金额为1300万元,广西金嗓子还需支付1076万元。

广西金嗓子则认为,星空华文出具的收视率报告不权威,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上述两个节目的收视率未达标。根据备忘录约定,节目收视率不达标,企业有权扣减广告费;此外,没有签订广告合同,说明双方没有就广告费达成书面一致,企业也有权拒绝支付。

对于这一纠纷,今年6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广西金嗓子需支付星空华文剩余共计5167万元广告费。但截至被执行信息发布日,广西金嗓子未履行上述义务,因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仅如此,这笔欠款也让法院对广西金嗓子的实控人江佩珍发布了限制消费令。

相关信息显示,出生于 1945 年的江佩珍最初是一名糖果厂工人,在 1956 年至 1998 年期间历任柳州市糖果二厂工人、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

据限制消费令,江佩珍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金嗓子真的付不起广告费?

事实上,金嗓子并非没有能力支付这笔费用,在港股上市的金嗓子控股 目前资产状况较为良好。

2018 年金嗓子控股实现收益6.94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 11.2%;毛利 5.17 亿元,同比增约 18.58%。另外,截至今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净值约为6.23亿元人民币

根据今年8月份金嗓子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金嗓子喉片仍是其营收主力,其营收占比为89.6%,毛利率为77.62%。

虽然业绩稳定,但其业务遭遇天花板的问题也逐渐显露。2016年,公司曾尝试以草本植物饮料,并尝试通过赞助上述两档节目提升新品知名度,但结果并不理想。

金嗓子控股2016年年报显示,当年金嗓子归母净利润为1.03亿元,同比下降33.4%,其中销售及分销开支约为3.19亿元,同比增长24.9%,金嗓子在年报中解释,这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为推广草本植物饮料而投放的广告所致。

而金嗓子控股股价从2015年上市时4.71港元/股跌到1.61港元/股,如今市值从上市首日35亿港元跌至不到12亿港元,大幅缩水。

新品拓展不顺,营收难以增长,金嗓子控股市值遭遇不断缩水。如今创始人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真真儿是屋漏偏逢连阴雨。

莲花味精实控人被法院悬赏30万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法院悬赏30万?听上去匪夷所思,却是真实发生的故事。

2019年10月26日,是上市公司莲花味精前实际控制人夏建统45周岁的生日。而就在8天之前,他被公开“重金悬赏”了。

“任何公民在未结案前,向北京三中院提供被执行人夏建统准确行踪线索并由法院成功拘留,悬赏人民币30万元;提供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促使该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赏金。”10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发出悬赏公告,向公众有偿征集被执行人夏建统的行踪和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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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周末》报道,夏建统于1974年出生在浙江衢州的一个小村庄。14岁考上大学,24岁成为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设计学博士,2009年成为首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25人名单的学界大牛——早年的公开报道中,他的故事符合最为标准的优秀青年样本。

但是,这些都抵不过他在资本市场的名气。通过资本的腾挪,夏建统构筑了睿康系,渐渐渗透到汽车、足球、新能源等各个领域。商业帝国版图中,最出名的莫过于“莲花味精”——2014年12月,睿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入主莲花味精,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夏建统正式成为莲花味精的实际控制人。

“味精大王”的辉煌发家史

上世纪90年代,莲花味精是很多人记忆里的专属味道,也是河南省的一张工业名片。巅峰时期,莲花味精曾是全国最大的味精生产与出口基地,产量居世界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高达43.4%,强大到难觅对手。

1998年,莲花味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对于味精行业来说,这一年远不像歌词中所唱的那样“融融的暖意带着深情的问候”。东南亚金融危机蔓延,走私味精冲击国内市场,味精企业大打价格战,1998年上半年国内味精价格大幅下降。

但莲花味精还是凭借实力站稳了脚跟,成为中国名副其实的“味精大王”。财报显示,1996年-1998年,莲花味精分别实现净利润5500万元、1亿元、1.2亿元。1999年,公司将目标产量定为11万吨,较上年提高37.5%。

巅峰之后深陷亏损泥潭

莲花味精从2002年开始出现了业绩震荡,2003年出现上市后的首次亏损。

而从2010年开始,莲花味精净利润的变化呈现出有趣的规律性波动——一年亏损,一年盈利。盈利一般在两三千万,亏损则动辄三五亿元。扭亏的年份,大额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利得起到了关键作用。直到2017年,这种规律性的波动戛然而止——这一年,公司净利润为-1.03亿元,2018年亏损扩大至3.33亿元。根据味精厂的员工采访报道,莲花味精甚至连每个月4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都不能按时发下来,养老金也补不上。

事实上,莲花味精壮大以后,于2000年前后接连投资了许多和味精主业不相干产业——服装厂、医疗器械厂、矿泉水厂等,数个领域的投资基本都以失败告终,有的还背上了官司。

2014年,夏建统和他的睿康系入主莲花味精,并将莲花味精改名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试图用当时最火热的大健康概念力挽狂澜,重塑中国味精第一股的荣光。仅一年,莲花健康就出资7400万元参与设立莲花智慧肥业、现代农业、优品贸易、深圳前海莲花健康企业管理公司等4家公司。

“莲花味精跨界大健康,跨度很大。”上海至汇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专注食品及调味品行业营销运营二十年,其首席顾问张戟对莲花味精非常了解。

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莲花健康在2018财年年报中写道,莲花味精的第一大股东睿康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夏建统“已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10月15日,莲花健康收到了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书。周口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国厚资产对莲花健康的重整申请,即日起生效。仅过了十天,莲花味精又发出公告,公司负债达到18.54亿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这朵河南项城人曾引以为豪的“莲花”,终究是走到了凋零的边缘。而实控人夏建统不仅被多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且也收到多家法院的“限消令”,据悉,最早对夏建统颁发限消令的时间是北京三中院发布的2019年2月20日,而最近的一次是北京朝阳法院的10月23日。

“老赖”CEO的自白

11月3日下午消息,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罗永浩被法院限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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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9月24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日内向原告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05991.6元。

锤子科技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丹阳市人民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锤子科技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罗永浩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这句话或能成为罗永浩的一个注解。从新东方英语老师,到砸西门子冰箱、质疑方舟子而名声鹊起,成为舆论领袖,创业前的罗永浩可谓顺风顺水。但自2012年宣布创业做手机以来,罗永浩接连遇到挫折,发布的几款手机叫好不叫座。今年再次创业的罗永浩看准了电子烟的风口,不想近期遭遇最严监管政策。

罗永浩11月3日晚间通过微博回应称,已还3亿公司债务;会继续努力,在未来一段时期把债务全部还完,哪怕以“卖艺”之类的方式。

而就在罗永浩荣登“老赖榜”的当天凌晨,孙宇晨宣称其公司愿意以一年100万元人民币的聘资,聘请罗永浩出任“创业精神代言人”,随后又表示“如果效果拔群,后续愿意持续追加1000万投入,助罗老师早日还清债务!”。而就在刚刚,王思聪成为被执行人的消息爆出,孙宇晨立马表示愿意替王思聪还1.5亿的债务。这样对比下来,100万的年薪可能有点伤人了。

广西金嗓子创始人又踩雷,知名企业的“老赖”为何越来越多?

对于此人向来善于"蹭热点"的骚操作,罗永浩的铁粉们认为这是侮辱性报价,罗永浩对此也表示拒绝。干啥啥倒霉,罗永浩因此被大家戏称为史上最悲催的CEO。而对于罗永浩回应中提出的卖艺还债,这届网友也似乎不太买账。

回顾老罗曾经的flag:“要干干净净挣钱,要实现理想,要改变世界”!对比如今他留给社会的一地鸡毛,小编想说的都在图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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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老赖陡然增多

据《金证券》记者的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26家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去年全年仅有6家。

而此前,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9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中,曾被誉为“养猪第一股”的雏鹰农牧因1.02亿元失信金额,进入亿元以上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名单。

事实上,家里有矿的也熬不下去,哪怕是翡翠矿。有着“A股玉石第一股”之称的东方金钰同样麻烦缠身:上市公司本身因涉及6个法院的8宗案件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诉讼及仲裁合计本金已高达10.13亿元。公司创始人、曾身价35亿元的云南前首富赵兴龙,则因多起诉讼被颁发《限制消费令》。

此外,“中国公关第一企”蓝色光标创始人、董事长兼CEO赵文权同样因未履行向申请人支付法律文书确定的钱款,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在业内人士看来,今年A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拉长,固然与经济增速放缓、企业遭遇流动危机有关,也是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正被有力执行的体现。去年6月份以来,中国证监会接连发布了多批资本市场“老赖”名单,这些名单中有许多投资者耳熟能详的名字,包括乐视创始人贾跃亭,湘鄂情创始人孟凯,发布1001项奇葩议案的鲜言、股市黑嘴廖英强等。去年7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施行,更是成为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首部资本市场诚信规章。

一家上市公司和实控人沦为“老赖”,无疑将公司进一步放置在市场聚焦点下,让市场各方重新审视公司目前所面临的困境,不仅影响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还容易引发公司二级市场资金的避险性逃离,将公司股价推向深渊,影响之深不容小觑。圈内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相关公司和人员被公示后,会迅速还清欠款,一旦长时间拖欠无力偿还,公司的经营也将亮起红灯。

关于“老赖”的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成为老赖会有这么多的负面影响,那么该如何避免成为老赖呢?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情形下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审议通过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定》),符合以下情形得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前提条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具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终身吗?

根据《新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如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新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第四,什么情况下才能从名单上删除?

《新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不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何救济?

《新规定》表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六,撤销和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什么区别?

《新规定》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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