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婚姻法:一方不同意離婚時 另一方可用這3個方式終止婚姻

想要離婚,一方不離,是一件很麻煩的事,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並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包二奶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才會判決。

婚姻法:一方不同意離婚時 另一方可用這3個方式終止婚姻

單方直接起訴離婚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需注意,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若牽涉小孩的撫養問題,法院會考慮到誰更有撫養能力,小孩跟誰更有利於小孩的成長和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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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一方咬死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就大大增強了。

婚姻法:一方不同意離婚時 另一方可用這3個方式終止婚姻

以上就是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如何離婚的方法。事實上不同的離婚案件案情各異,打官司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打證據”,事實沒有證據佐證則很難被法院認定,因此沒有充分的證據說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算在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法院已經受理了您的離婚訴訟,也不一定最終能判離,這個時候就建議您請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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