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人無完人,那就得過且過吧!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行事的方法和理論,當與別人有了交際和衝突之後,就會有個思索的過程,如果感覺整個事情的經過,和自己的認知,有了太大的差異,那麼基於個性和執守的原則,就會有堅持己見的意願,不會從屬和理解他人的觀點,也就變得很好理解了。

  一般情況下,與他人發生語言衝突和肢體的暴力性接觸,無非是利益糾葛或是詆譭尊嚴等非理性的一些意外糾纏,衝突的各方,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自尊不受到傷害,一般不會去做一些妥協處理。也就是題主所提到的生氣了不會選擇原諒別人這個話題。而是要等對方來主動示弱,以達到個人尊嚴上的一種完美。

  這樣做的結果,一定會導致一種僵持不下的結果出現。與他人發生非理性的衝突,並非個人所願,但也絕非是單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理性的做法就是當事雙方都能理性的思考這個問題屬性和起因。

  不管責任在誰,互相都各讓一步,這就是首先有個和解的態度,然後再去析解問題的擔責問題,如果選擇針尖對麥芒僵持不下,就會有可能造成一種兩敗俱傷的結果。

  以我看來這樣的結果,是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造成一種矛盾的對立,能夠主動示弱的一方,相反並不會喪失多大的尊嚴,而是退一步,為了不把事態鬧大,來尋求更好的解決辦法,這種迂迴委婉的妥協,往往會起到一種很好的效果。待問題平息之後漫長的反思過程中,反而更會贏得對手和他人的尊重。

  人生中並非要選擇對人處處鋒芒畢露,銳角太多的人,也總是折傷最厲害的人,藏鋒斂銳主動示弱的人,有時候恰恰是一種自我保護。爭一事之長短於人於己都是豪無助易。

  有人會說這是一種闇弱無斷受制於人,更會有人說這是一種慫包軟蛋……眾說紛紜的雜論,其實中心議題只有一個,看熱鬧的不怕事大。

  想想看,如果事態嚴重到無法遏制的發展下去,最後的結果會有誰來承擔呢!看熱鬧的會嗎?還不是當事人雙方要去負責任,最後不管誰的責任,真要傷了人,那就是一種永久的傷痛了,人命能用金錢來衡量嗎?一方傷財毀家,一方傷人減口,這個代價太大,無論如何都將是這一生都難以觸摸的痛了。

  人啊!有點小尷尬,鬧點小摩擦,有點小衝突,在我看來,都不算什麼,解釋清楚互相服個軟示個弱,你真的丟不了多大的份,彼此留個面,下次好相見嗎! 選擇對立互相敵對,有什麼好處,只會讓別有心機的人得到賺利的機會,相信誰都不願去做這樣的人吧!

  朋友! 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別生氣,凡事得過且過吧!世事難料,何況我們自己也非完人,不是嗎?

既然人無完人,那就得過且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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