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婚外情、包二奶”舉證難?其實是你不懂方法!建議收藏!

“婚外情、包二奶”舉證難?其實是你不懂方法!建議收藏!

前面幾篇文章 主要講了婚姻法中關於“包二奶” “重婚罪”的定義,以及法律知識。包二奶是否構成犯罪和三個方面的解決辦法在小編主頁上一篇文章中已經說明。

前面幾篇文章中網友大多評論 實際舉證難或不懂如何合法收集證據,下面小編就來分享一些實用的舉證知識。

一般存在這種情形的當事人都比較隱蔽,輕易不會暴露自己,許多受害方當事人無奈地放棄了取證。能夠證明過錯一方存在上述情況的,一般是經常居住地的鄰居、朋友、街道或居委會的證明。

隨著網絡的發展,電子證據這一證據形式也隨之進入司法領域,電子證據的手機往往具有極大的難度,個人取證的法律效力低,個人獲得的電子證據容易被篡改等等原因導致個人取得電子證據有很大困難。像對方出軌的手機短信、微信、QQ的聊天記錄、電子郵件、錄音錄像等證據,通過採用正確的方式取證都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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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易失證據

對於婚姻一方與外遇對象來往的手機短信內容、電子郵件內容、電腦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如果可能應該應當委託公部證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己固定保存起來,手機短信可以連著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證據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為突然曝光事發初期,礙於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亂、開房約會、非法同居等行為,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

(3)供職單位發覺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為等時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文件材料;(4)知情人或證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

三、採集視聽證據或現場證據

視聽證據:(1)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

(2)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像和照片,這些證據材料委託第三方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代理採集,則更為安全可靠和具有獨立證據效力。

四、現場證據:採集捉姦在床的現場證據,最好是拍攝錄像更能說明問題。利用錄音、錄像、光盤、電影膠片等反映的圖像和聲音,以及電腦儲存的資料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即視聽資料證據具有直觀性。

在取證過程中,不免會遇到困難,因此小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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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輕易打草驚蛇

生活中一旦發現一方有與其他人同居生活的跡象,一般來說,都會非常的氣憤,也會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於是便與其大吵大鬧,然而這樣做的結果往往不盡人意,還時常會適得其反。

二、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三、一定要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係

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而這些又需要有人對此給予認可,哪些人的認可最好呢?當然是在其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因此這些人的話(認可)是絕對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證據。

四、勸說知情人作證。

五、報警,請警方予以調查。

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更多問題請評論留言,以上是本文所有內容,希望對有婚姻困擾的朋友有所幫助。關注小編了解更多法律常識!你們的關注就是小編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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