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秸稈焚燒、煙花爆竹燃放與空氣汙染的邏輯關係是什麼?

序:所謂的邏輯關係,已經不言而喻,最簡單的便是因果關係,即因為秸稈焚燒所以造成空氣汙染,因為煙花爆竹燃放所以造成空氣汙染。事實真是如此嗎?

年關將近,從城裡回老家的人越來越多,部分人回去後發現了一些窩心事,比如:不讓燒秸稈,不讓放鞭炮。一方面,春節臨近,不少農戶田裡的秸稈還沒有處理掉,往常一燒了之,如今資源化利用,但是要過年了秸稈還沒資源化利用掉反而堆在田地裡,影響來年春耕怎麼辦?另一方面,開開心心回家過大年,卻發現不少地方都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沒有絢麗的煙花,沒有噼裡啪啦的鞭炮聲,年味豈不淡了不少?

這的確愁壞了不少人。

一、燒秸稈造成空氣汙染?

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號),在第七十七條對秸稈處理作了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這一條文,是禁止焚燒秸稈的主要依據。

秸稈焚燒、煙花爆竹燃放與空氣汙染的邏輯關係是什麼?

秸稈焚燒產生煙塵

那,禁止秸稈焚燒的原因是什麼?條文裡說得很清楚,焚燒會“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焚燒秸稈的過程中,產生煙塵確實是在所難免,有焚燒過秸稈的人,也不會否定這一點。

如果不顧法律條文規定,繼續焚燒秸稈,則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一百一十九條文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或者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為了讓秸稈不燒,當前政策提供了秸稈處理處置的其他方式供選擇,比如秸稈粉碎還田,秸稈腐熟還田,秸稈沼氣,秸稈飼料,秸稈發電等等。但是,為什麼還是會出現開篇提到的秸稈堆積田地的情況呢?無外乎於這些處理的方式在不同地方遭遇水土不服,比如還田無法腐解造成蟲害,比如秸稈焚燒發電機組改造等配套的設施未跟上……

事實上,這些都是正常可能出現的問題,畢竟任何的政策建議都難以十全十美,關鍵的問題在於,在這些處理處置的方式行不通的時候,秸稈該怎麼處理?如果讓農民自己想辦法,沒有資金,沒有技術,缺少專業知識,能想到的除了燒,幾乎沒有其他辦法。

出現的問題很明瞭,但是沒有找到解決途徑,這應該是怨氣產生的根源!

二、燃放煙花炮竹造成空氣汙染?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文的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這一條文,是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主要依據。

那,春節期間劃定特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原因是什麼呢?空氣汙染!

秸稈焚燒、煙花爆竹燃放與空氣汙染的邏輯關係是什麼?

煙花爆竹導致空氣質量下降

關於這一點,國內已經有不少的研究成果,比如2008年,北京市氣象局研究了除夕和元宵節大量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發現煙花爆竹燃放會導致顆粒物濃度在短時內快速上升,其間PM2.5濃度最高可達該時段內月平均值的6倍,受燃放高峰的影響城近郊區6 h平均PM10濃度超過400μg/m3。城市人類活動集中區和遠郊區細粒子濃度對比顯示,元宵節城區PM2.5小時濃度高達718μg/m3,比遠郊區高500μg/m3以上。

這些研究成果,是煙花爆竹燃放造成空氣汙染的直接證據。但是,正如文章開頭提到的,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一個傳統,禁止燃放,春節還是春節嗎,還有年味嗎?

重慶大學的研究者就提到,近30年間,我國大中城市在春節期間對於煙花爆竹的"禁放"與"限放"反反覆覆,突出反映了針對這一問題的明顯分歧,畢竟傳統民俗需要尊重,國家法律也需要遵守。

所以,不管是秸稈焚燒還是煙花爆竹燃放,造成短期的空氣汙染是事實,主要是因為在一定時間內汙染物集中排放,高強度排放導致的。可是秸稈不燒可能造成秸稈堆積,煙花爆竹不放可能導致沒有年味,這些該如何破解?

如果讓你為此提供建議意見,你希望怎麼做才能破解呢?比如:

1. 可否問題出現的時候,能夠提供合適合理的反應反饋途徑,管理者與被管理者有互動,還可設立專門的專家顧問委員會供諮詢?這一點,重要的是出現問題後能找到專家,專家能夠親臨一線參加調研幫著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畢竟有調查才有發言權!

2. 禁止燃燒秸稈或是燃放煙花爆竹,是否在特定的氣象條件下可以在指定的場所指定的時間燃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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