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農村集體土地被買斷,村集體,新添人口,有戶口沒地,是否享受土地收益?

螢火蟲57099761


農村集體土地被買斷,村集體,新添人口,有戶口沒地,是否享受土地收益?



對於這個問題提的有點囉嗦,而是也是不瞭解,農村土地的管理方式,也不瞭解農村土地法的規定。所以這種問答題是在不加思考的情況下,沒有考察的情況下,進行提出的問答題,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也是非常粗心的。

當然對這個問答題,也是明白其題主諮詢的意思,就是農村新增人口,而村集體的土地又得到了收益,新增人口是否能享受土地的收益問題?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下面簡單的分析一下。

農村各村的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所擁有,也就是農村各村的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全村村民的集體財產,所以土地管理的方式,土地分配的方式,或者土地受益分配的方式,都是村集體或者全村村民決定的。土地法明確規定,對於農村的土地是不能進行買賣的,這一點毋庸置疑,主要是為了保護土地資源,穩定農業生產,確保農民的利益。



即便是農村林地、山荒等承包的期限應該是最長的,也只有70年的年限,如果再繼續承包的話需要再另續承包合同。所以農村的土地不可能會永久的賣出,也不可能會被買斷,即便是城裡的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的使用權,也只有70年的時間。所以題主大可不必擔心本村的土地使用權被買斷的可能性。

所以村集體的土地只能夠租賃或者是承包給他人或單位,即便是用作建設用地或其他的用途的情況下,也必須經過當地縣級及以上,國土資源部門變更土地的用途方可進行開發,否則的話都是違法行為,尤其是基本農田。更沒有所謂的一次性買斷農村土地的情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將是違法的行為,而且也不受法律所保護的。



總之,對於農村添的人口,這也屬於本村的村民,而且從增添人口把戶口落入本村的那一天起,就是本村的村民了,就可以享受本村集體土地受益的分益的權利。如果滿18週歲以後,還有參加本村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更有管理本村事務的權利。法律已經作出了明文的規定,所以增添人口即便是沒有分得土地,照樣能享受村集體土地的受益的分配的權利。這是法律所賦予的本村村民的權力和利益,不是任何人、任何單位、任何鄉規民約都能排除得了的,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宗元三農堂


沒有,新疆兵團就這樣,父母是職工,子女只有通過招工才行,一樣道理


用戶4756636019993


如果現在還是象八九十年代每年土地要交公糧,農業稅你還會說你家添人口了要土地嗎?其實八十年代都是人口少了土地就退出給添人口的戶,那時間是想退地,該進土地的人都不願意要,到九十年代就根本退不出去了。因為交公糧農業稅後就不划算了,後面國家才出臺土地不動了的,現在的爭土地的人其實就是那時間不願意要土地的人,看到現在也不交公糧農業稅了,不管你種不種糧食,國家每年還有點土地補貼,他那點小心眼又不舒服了。


杭進花果山種植基地


農田是解放後是農民的了。毛主席那時已確定了。怎現在確權什麼意思


用戶5727361900707


只要農業補貼以村人口的平均值計補,後上人口與前原戶口平衡就不會出現土地糾紛。


永為大眾


社會的發展,農村戶口及非農戶口必將取消,土地收歸國有後,將向社會出售。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及外資企業將土地按其規劃實現現代化耕作。沿襲幾千年的小農經濟是該結束了!


brook_xu


沒有種糧,外出工作,買了社保就不是農民了,佔著土地不種,不交公糧要補貼,等著賣地賺大錢,還吃了早年外出革命、工作人的祖宗地款,根本就是不合理,法律不能支持不公平。


手機用戶70683275025


應該實行人去地還,出生分地的政策。集體土地應根據本村實際人口三一或五年進行一次調整。土地歸集體所有。那麼出生或娶進的村民都應該有一份自已的土地,才能保障他們的生活來源。


奇石屋866


我一家五口人,就我一口人的地,倆畝地,如遇災荒年非捱餓不行,現在打工錢也不好賺,急切的等待分地 ,希望國家早日分地給我們這些有人沒地的戶,急急急,,,


葉合田


怎麼可能出現新增人口有戶口沒地這種情況呢?土地是家庭聯合承包,只要新增人口在家庭內登記戶口,他(她)就有權共同享有這個家庭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說新人口沒土地,肯定是家中長輩剝奪了新人口的土地,這是犯法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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