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酒駕司機收費站瘋狂闖卡,民警破窗將其控制!

喝酒不開車,可偏偏有人心存僥倖。1月25日,高速四支隊三大隊民警在

侯馬收費站開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安全行動時,一駕駛員再面對民警的檢查時,竟然緊鎖車門並試圖闖卡通行,民警依法強行破窗將其控制。


酒駕司機收費站瘋狂闖卡,民警破窗將其控制!


當日15時42分,三大隊民警在侯馬收費站開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安全行動時,民警在對一輛車牌為晉Mxxxxx的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沒想到駕駛人寧某某鎖緊所有車門,拒不下車接受檢查,同時寧某某多次強打方向前後移動車輛試圖衝卡逃跑,民警經過多次警告無效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採取果斷措施使用警棍破開車窗將駕駛人寧某某依法控制。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測試,寧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經詢問,駕駛員寧某某,因中午喝了酒遇見交警檢查害怕,所以一時衝動惹了大麻煩。

司機拒不下車民警依法警告

酒駕司機收費站瘋狂闖卡,民警破窗將其控制!

司機再次闖卡

酒駕司機收費站瘋狂闖卡,民警破窗將其控制!

警告無效民警依法破窗

酒駕司機收費站瘋狂闖卡,民警破窗將其控制!


駕駛人現場呼吸式酒精測試

酒駕司機收費站瘋狂闖卡,民警破窗將其控制!

酒駕司機收費站瘋狂闖卡,民警破窗將其控制!

隨後民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該駕駛員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目前,寧某某已被移交到侯馬市高村鄉派出所,進一步接受調查。

酒後駕駛機動車屬於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這樣的行為不僅對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負責任,對他人生命財產也會造成侵害,對社會造成的極大安全隱患及負面影響,因此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勿酒駕!

交警提示:面對交警執法檢查,請一定要積極配合,不得以反鎖車門拒絕下車阻礙民警執法。根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交警在執法過程中,遇上不配合的情形,可以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交警破窗執法,不僅維護了正常執法秩序和警察執法權威,更事關社會公共秩序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也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國家法律尊嚴。執法權威不容挑釁,對於類似採取鎖閉車門、拒不下車等方式阻礙交警執行公務的行為,我們將繼續保持“零容忍”的態度,也請有僥倖心理的駕駛員打消念頭,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後駕駛。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可以採取強制手段;根據需要,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發生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武器。人民警察採取的強制手段,既包括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實施的強制,也包括使用人力實施徒手的強制或使用非規定的器械而實施的強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