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酒驾司机收费站疯狂闯卡,民警破窗将其控制!

喝酒不开车,可偏偏有人心存侥幸。1月25日,高速四支队三大队民警在

侯马收费站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安全行动时,一驾驶员再面对民警的检查时,竟然紧锁车门并试图闯卡通行,民警依法强行破窗将其控制。


酒驾司机收费站疯狂闯卡,民警破窗将其控制!


当日15时42分,三大队民警在侯马收费站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安全行动时,民警在对一辆车牌为晋Mxxxxx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没想到驾驶人宁某某锁紧所有车门,拒不下车接受检查,同时宁某某多次强打方向前后移动车辆试图冲卡逃跑,民警经过多次警告无效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果断措施使用警棍破开车窗将驾驶人宁某某依法控制。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宁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驾驶员宁某某,因中午喝了酒遇见交警检查害怕,所以一时冲动惹了大麻烦。

司机拒不下车民警依法警告

酒驾司机收费站疯狂闯卡,民警破窗将其控制!

司机再次闯卡

酒驾司机收费站疯狂闯卡,民警破窗将其控制!

警告无效民警依法破窗

酒驾司机收费站疯狂闯卡,民警破窗将其控制!


驾驶人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

酒驾司机收费站疯狂闯卡,民警破窗将其控制!

酒驾司机收费站疯狂闯卡,民警破窗将其控制!

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目前,宁某某已被移交到侯马市高村乡派出所,进一步接受调查。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对他人生命财产也会造成侵害,对社会造成的极大安全隐患及负面影响,因此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驾!

交警提示:面对交警执法检查,请一定要积极配合,不得以反锁车门拒绝下车阻碍民警执法。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上不配合的情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交警破窗执法,不仅维护了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更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尊严。执法权威不容挑衅,对于类似采取锁闭车门、拒不下车等方式阻碍交警执行公务的行为,我们将继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也请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打消念头,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驶。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人民警察采取的强制手段,既包括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实施的强制,也包括使用人力实施徒手的强制或使用非规定的器械而实施的强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