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怎樣看待“崑山反殺案”和“孫揚亂穿衣” 最高法給了新依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在司法解釋中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工作規劃(2018-2023)》(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指出,要在司法解釋中大力弘揚正義、友善、互助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和道德要求。要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處罰原則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鼓勵正當防衛,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

《規劃》強調,要在司法解釋中大力弘揚誠實守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要及時研究出臺有關適用民法總則相關規定的司法解釋,進一步修訂完善合同法司法解釋,在全社會倡導講誠信、重規則的契約精神。

第一、對於“崑山反殺案”大家都一口同聲的支援反殺男,認為在那種緊急、緊張、慌亂的情況下,不應該對反殺男的行為過分苛責,新《規劃》也明確說了要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鼓勵正當防衛。這也讓善良而熱愛和平的人們吃了一顆定心丸。

第二、而對於“孫揚亂穿衣”這件事,網上有兩個相反的觀點。一方認為:孫揚自己有服裝合同,並且是361在他困難時幫了他,所以他不穿安踏情有可原;另一方認為:既然國家隊和安踏簽了贊助合同,你孫揚作為國家隊一員,就應該遵守這個合約。新《規劃》也強調指出,要

進一步修訂完善合同法司法解釋,在全社會倡導講誠信、重規則的契約精神。最高法的意思很明白,我們要遵守合同、遵守契約,也就是說孫揚的正確做法是應遵守安踏的合同,不然你就違背了契約精神,這沒什麼好疑惑的,這是司法解釋。不知道為什麼,孫揚以損害國家隊利益來支持自己所籤合同的企業,還有人來說他做得對!換位思考,如果是你贊助的國家隊,你還會支持孫揚的做法嗎?

本文由往事如煙之人在旅途原創,喜歡的話請點文章右上方的關注(誠信互關)。

怎樣看待“崑山反殺案”和“孫揚亂穿衣” 最高法給了新依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