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律師為什麼不再提供免費法律服務了?

辯護士168


當事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事很簡單,張律師把事辦了就好。        

律師:殺人者也未必償命。         

當事人:此話怎講?         

律師:沒有殺死不用償命。         

當事人:我當然是說殺死人了。         

律師:過失殺人不必償命。         

當事人:呵呵,我是說故意殺人致死。         

律師:精神病人殺人不必償命。         

當事人:對對,我說的是智力正常的人。         

律師:犯罪時未滿18週歲的人,殺人不必償命。         

當事人:不好意思,我忘了這一出。有行為能力人殺人致死要償命。這應該正確了吧?         

律師: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得判處死刑。         

當事人:對對,這是個例外。除了審判時懷孕的婦女,有行為能力人殺人致死要償命。         

律師:正當防衛者致人死亡,不必償命。         

當事人:看來例外是比較多。除了審判時懷孕的婦女,有行為能力人殺人致死要償命。正當防衛者除外。這下正確了吧?         

律師:對正在實施綁架等暴力犯罪的人,執行狙擊與搶救人質任務的警察殺人無罪,還要立功。         

當事人:有道理。應該說:除了審判時懷孕的婦女,有行為能力人殺人致死要償命。正當防衛者與為保護人的生命安全對嚴重暴力犯罪實行警察任務者除外。         

律師:把一個五花大綁的人殺死了,也立了功。         

當事人:不會有這種事情吧?         

律師:對死刑犯執行死刑的人。         

當事人:對對對,不然誰來做這樣的事情。還有嗎?         

律師:你有沒有聽說過殺敵立功這個說法?         

當事人:有此一說。         

律師:因為戰爭在戰場上殺人不用償命。         

當事人:太複雜了,這個也算?         

律師:這個不是殺人嗎?簡單地說殺人償命就是規則,豈不沒有人當兵了?         

當事人:有道理。這個除外。         

律師:殺一人賊,殺萬人王。         

當事人:這個,這個……         

律師:有能力殺一萬人的是些什麼人?         

當事人:帝王將相。         

律師:你何曾聽說過有人為殺一萬人償命過?         

當事人:呵呵,這個有些牽強。咱們不談政治,我說的是犯罪。         

律師:難道這不是殺人?算了,說回“犯罪”,除了上面那些例外以外,殺人也未必償命。         當事人:難道還有例外?         

律師:殺人犯如果有立功表現就可能不判處死刑。         

當事人:聽說過,這些例外確實夠多了。應該就是這些了吧?         

律師:逃脫了就不必償命。         

當事人:老師,這是狡辯吧?         

律師:我是說過了追訴時效,就不會再被追究刑事責任。         

當事人:啊,還有這樣的。好吧,我說的是被抓住了的罪犯。         

律師:遇有特赦、大赦,可能就不用償命了。         

當事人:哈哈,法律真是太複雜了。         

律師:前不久,有一出租車司機殺死了自己的父親,法院只判了十一年。         

當事人:不會吧,是未成年人?         

律師:不是。         

當事人:是防衛過當?         

律師:不是。 是:孕婦?         

律師:男的。         

當事人:那是為什麼?         

律師:因為他父親長期對他與母親施以家暴,還不讓他的媳婦生孩子,犯罪與父親談判未果,一氣之下殺死了他爹。         

當事人:還有這樣的事情?看來學習法律真的很複雜。         

律師:隨便說一句,我國刑法規定的殺人罪是這樣的: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事人:啊!         

律師:也就是說,如果加上法律關於從輕、減輕的規定,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甚至免予處罰都可能適用殺人者。怎麼能說殺人者償命?         

當事人:太複雜了。咱還不是不辦了吧。        

律師:諮詢費付一下,先。


範超339


今天第四次當事人電話諮詢,免費諮詢,一個朋友介紹的,實在不想再接她電話。為什麼?第一次電話諮詢後,詳細的和她解釋了規定,可能覺得律師費用高吧,200多萬的房產找了其他律師,收費5000元,當事人可能不是太相信她找的律師,二次,三次電話諮詢,可能印證那個律師做的對不對,符不符合她的要求和法律規定,當事人沒有說他找其他律師的事情。今天在法院碰見了,和她律師庭前調解案子。當時的感覺…………。剛又給我打電話諮詢,還是想繼續免費諮詢,直接告送她有事情,沒空。這樣的當事人相信很多律師都碰見過吧。時間長了,碰見次數多了,律師還會免費諮詢嗎?


用戶51536237992


我來說一個故事:以前在我農村,一殺狗就是見者有份,有時候酒錢還多於狗肉,現在不同了,得出錢才能行,不過還有一個人吃了狗肉也不捨得出錢,有一天,將近冬至,天氣特別冷,還下著濛濛小雨,大家都不上工,正是吃狗肉的好時節,因此幾個酒友偷偷地商量著殺狗的計劃,不料,被他聽見了說:"殺狗呀我做兩份″其中有一人人說了:'你做也可以,每份十塊錢"你看他是怎什說的,'那就做一份吧″又有人說:“現在就要錢″這時候他二不說,連影都不見了。投入主題,如果請律師不錢,必定有很多人無扯鬧。


用戶儒林外客


以我為例回答這個問題。

我常會接到一些諮詢電話,會接到今日頭條用戶的諮詢,如果確實是具體、簡單的問題,我都會認真回答。在不影響自己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情況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順手做點好事,使遇到困難的人感覺到他人的幫助。這是一名優秀律師應有的素質吧!(我希望自己是一名優秀的律師)。

如果諮詢的問題比較複雜,我無法只以電話諮詢、微信等方式回答,我會勸當事人找律師當面諮詢。

對於問題明明很複雜,卻希望得到免費的法律服務,希望通過免費的法律諮詢來解決自己問題的人,除非他是我熟識的朋友,我是不會接受的。

常見涉及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經濟利益的當事人,希望通過免費諮詢解決自己的問題。我的回答是“如果你覺得律師費貴,你試試沒有律師的代價。”

為什麼許多律師不接受免費諮詢,一是因為他們的時間更值錢,在同樣的時間裡,他們完全可以去做更重要的事情;二是這樣的律師往往更負責,他們不願意草率地回答當事人的“簡單問題”。

對於年輕律師來說,如果你並不那麼忙,我道是建議可以做一些免費諮詢,就當是練兵了。

圖中是我回答今日頭條用戶的部分記錄。


律師張晨陽


1. 感覺大家對律師這個職業有些妖魔化了。律師,就只是一個職業,和其他職業一樣,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只是提供的是法律服務而已;

2. 法律是規則,是規範社會生活的底層保障。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要求大家都遵守一定的規矩,如此才能保證和諧發展。有人破壞了規矩,就要受到制裁,但受到制裁的時候,如何保證受到制裁人的合法權利呢。這就衍生出來律師行業,由律師這類群體來保障各位依法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的實施。

3. 我國目前的律師事務所,基本都是改制後的商業律師事務所,也就是基本都屬於自負盈虧的,就是要自己賺錢養活自己。國辦所基本沒有了。這就要求,律師必須要自己負責自己的業務,要自己給自己賺錢。這也就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少的免費法律諮詢的一個原因。

4. 律師,也是一類專業性較強的職業。現在社會,都講究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來做,你有法律問題,當然是第一時間想到律師。就像,你有教育問題,要問老師,生病了要問醫生一樣。你不可能為了給自己治病,去考一個醫生資格,不可能為了教育自己的孩子,而去考一個教師資格一樣。

用理性的思維去思考問題,用錢能買的東西,都值得。


李曉曦律師


一,律師是一份職業,除了規定提供的法律援助,他們有權不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律師個人在業餘時間自願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除外)。

二,在我國還有法律服務所、企業聘請的法律顧問,可以為需要接受法律服務的個人或企業提供服務。他們可能免費,也可能收費較低。

三,個人認為,凡是具有一定閱讀能力和對文字理解能力的,可到書店購買一些自己需要的法律法規書籍,進行自學。因為律師也不是萬能的,而且個別少數業務素質低下或責任性不強的律師,他們眼裡只認錢。你花了錢諮詢,他也不一定能解決你想要解決的問題。"一切向錢看"在律師隊伍中也絕非個別現象。國外律師代企業或個人打官司不是隻賺錢不賠錢的,而如今中國的律師是隻賺不賠的。

四,無論是企業或個人,平時需要多增強法律意識,增強遵紀守法的意識,增強用法律武器自我保護、自我維權的能力,增強合法蒐集各類有效證據的自覺性。這些都可以在中國相關法律網上查到一些學習資料,進行研讀。說實在的,企業或個人只要依法辦事,重合同守信用,只要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如果發生什麼訴訟問題,同樣可以應付裕如。我有幾個朋友,他們從不請律師打官司,而是靠自己掌握的有效證據打贏官司。因為,請律師打官司如想勝訴,最重要的還是看能提供足夠的事實證據。如想減少損失或降低懲處,也得看律師的辦案經驗、能力加上有無高度的責任心。



玉堂行佛人


律師當然不願意提供免費諮詢,如果有那也是坑!

首先,當上律師很難,不但要有大學本科學歷,而且還要通過司法資格考試,準備這個考試少則一年,多則兩年、三年甚至四五年,這期間完全是沒有收入的。通過考試也不能直接當律師,還有一年多的實習,而實習期的律師要麼沒收入,即使有收入少的也可憐。經過實習後取得正式執業證,律師還有幾年不等的成長期才能成為一名基本業務熟練的律師,以上都是當一名律師的前期成本! 這些成本都要攤到後來的執業活動中去!


成為一名業務基本熟練或很熟練的律師後,律師的成本是什麼?是時間!律師這個行業,不是靠資本賺錢,而是靠律師的勞動賺錢,律師每天的工作時間裡不工作就不產生價值,而律師的工作時間有限的,用來接待諮詢就不能做其它工作。所以,律師的工作時間接待諮詢,當然應該收費。而且律師的服務就是提供法律分析和建議,而不是提供成型的商品,接待諮詢給當事人提供分析和建議當然應該收費,就如同去醫院看病,都是先交掛號費再跟醫生面談溝通,如果要開藥交藥錢,如果要做手術交手術費。


一般來講,如果事情真的很簡單,網上或電話裡簡單溝通一下,律師通常是不收費的,因為也不方便收費,但也只適用於非常簡單的事兒。如果真碰到麻煩,情況複雜,網上和電話溝通其實是沒法做準確判斷的,必須帶材料找律師研究後面談。而這時正常的律師肯定是要收取諮詢費的,如果面談諮詢還有律師說可以,那八成就有坑了!豐富的社會經驗告訴我們,免費的往往比收費還貴!


路邊美容店門口拉你去“免費”體驗,被拉進去八成會體驗到“強制消費”!“零團費旅遊”或低價旅遊,旅遊體驗九成九是“捱罵+購物”!看相的“大師”說看你有緣免費贈你幾句話,最後你要不掏點“消災費”,保證讓你心口堵上幾天不舒暢!


如果有無親無故的律師聲稱專門安排時間給你免費諮詢,通常只有兩個可能:拿你練手或者繞你進圈!

新入行的律師急需積累經驗,如果沒有合適的老律師傳幫帶,就需要尋找一切可能的機會來練手。這時為吸引當事人,比較願意接受免費諮詢、低價代理。這時對某些新律師來講,賺錢是次要的,辦案子長經驗是最重要的!

其實碰到新手拿你練手並不是最壞的結果,雖然說新律師經驗可能不足,但水平不一定差,而且很多新律師辦案子更努力,也有不少新律師一入行就能辦出漂亮案子來!最可怕是碰到類似看相大師那樣以免費為誘餌繞你入圈的黑心律師!

把本來勝訴的機會不大案件的風險故意不談、誇大自己的“手段”,拍著胸脯保證你能勝訴,堅定你本來還不確定的打官司的決心!把小事說成大事兒,誇大風險,嚇得你覺得不請他代理後果是你不能承受的!總之,一切的手段都是把承諾給你的“免費諮詢”變成“收費代理”!這樣的“免費諮詢”比起收費諮詢不知要貴多少倍!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於悟空問答)


律師楊文戰


律師壓根就沒有免費法律服務,就連司法局的法律援助的坐班律師也有一定數額的報酬。

免費諮詢其實是很早之前國內某幾個網站,打著免費的幌子,玩的套路,賺取廣告費。


流量時代,互聯網免費聖經。


告訴律師可以有案源招攬律師打廣告收費,

告訴網友可以免費諮詢吸引流量,

最後律師很無奈,不好好回答,

網友電話諮詢得不到答案,覺得律師只認錢。


激化律師和當事人的矛盾。

而中間的人卻賺的盆滿缽滿。


是誰不點名了。

深受其害的律師肯定知道。


這一危害,

導致了一些學了專業法律從業者,失去了諮詢付費初級收入,

更讓一部分佔便宜的當事人聽信免費諮詢,深受其害,錯過案件最佳時機。


為什麼大家不想想,

幾十萬法律從業者,吃飽了撐的,學了幾年甚至數十年法律,自己餓著肚子,做公益普法。

哪有這種職業?

讓誰誰想幹?


還有哪些,打通律師電話,連個姓名也不留,還對方是誰都不知道,上來就是一頓傾訴和問題,連最起碼的最終都沒有。

獲得答案之後,連個謝謝都沒有。

我國社會主義已經發達到如此文明,如此公益?


胖乎律師


一、接受諮詢,律師必須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對當事人的法律問題作出準確判斷,而律師作出判斷的過程決不像回答問路一樣簡單。

接受諮詢,律師首先必須對當事人諮詢的相關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非常清楚。就拿常見的離婚諮詢來說,接受諮詢的律師必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三)、(四)、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等諸多規定非常熟知。離婚主要涉及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破裂,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處理以及子女的撫養問題。而律師接受離婚諮詢首先需要確定的是,當事人的婚姻是不是合法的婚姻,有沒有領取結婚證,什麼時間領取的結婚證:其次律師需要根據現有法律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否達到了法律規定的判決離婚的條件。再次律師需要判斷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以及應該如何分擔。最後,律師還需要根據雙方情況判斷子女歸誰撫養,撫養費應該如何給付。律師熟知相關法律規定也不一定能夠對當事人的法律問題作出準確回答,因為法律一般只是作出了一些原則性規定,而現實生活又是複雜多變的,遇到法律沒有作出規定的情形,往往需要依賴律師的法學理論及司法實踐才能作出相對準確的判斷。

二、接受諮詢,律師必須熟知訴訟流程。

當事人諮詢律師,一般還會問到相關的訴訟流程。而律師必須對訴訟流程瞭如指掌。如果是民事訴訟,律師首先需要幫當事人確定案件的管轄法院,包括地域管轄及級別管轄,律師還要幫當事人確定需要向法院遞交哪些材料,法院立案時間一般是多久,案件受理費是多少,這類案件法院的一般審理期限是多長,,如果委託律師出庭,需要履行哪些手續,一審判決後什麼時間可以上訴,如不上訴,一審判決什麼時間開始生效等諸多問題。

三、接受諮詢,需要耗費律師大量的寶貴時間

律師為了給當事人比較準確的法律意見,往往需要全面瞭解整個案情,什麼時間,發生了什麼事,結果是什麼。律師為了瞭解整個案情,往往需要向當事人問幾十個甚至上百個問題。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律師還需要全面審核當事人現有的證據,對不同的證據的證明力進行預判,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如果達不到證明目的,律師還需要告知當事人應該收集那些證據以及如何去收集這些證據,而這些工作不是十分鐘二十分鐘就可以搞定的,往往需要耗費律師一個小時,兩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一個人的時間畢竟有限,律師接受當事人的諮詢,就意味著需要暫時放棄手頭的其他工作,而律師的最大的成本就是時間。

法律諮詢是一個專業性極強的工作,需要律師有深厚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還需要律師有較多的的社會閱歷才能完成!

律師不願提供免費諮詢並不是律師看重金錢,而是律師提供諮詢要付出很多精力,付出很多時間!諮詢律師請首先明白律師時間的寶貴,尊重律師的專業勞動價值!


貴陽朱律師


為什麼要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呢?我不養家餬口?我姓該?呵呵。最鄙視這種標榜自己是弱勢群體就肆無忌憚踐踏別人勞動成果,不勞而獲老想佔小便宜的人,總覺得別人給你解釋是應該的,憑什麼?有能力你也去考個法律職業資格證啊,簡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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