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加盟“喜茶”却遭遇“山寨店”,从商标方面看加盟要注意什么?

近日网红奶茶店“喜茶”又出事了,3名年轻人看到时下“网红”奶茶店生意红火,于是加盟南京一家公司,开了家“喜茶”。然而,“喜茶”真正的商标权利人是深圳一家公司,3人开的是家山寨店。最终,3人被处罚款1.2万元。

加盟“喜茶”却遭遇“山寨店”,从商标方面看加盟要注意什么?

涉案奶茶店招牌

据了解,“喜茶”的商标权利人是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而涉案奶茶店使用的“HEAKCAA”字样,同美西西公司第19122315号注册商标“HEEKCAA”相比,均由大写英文字母构成,仅存在字母“E”和“A”的区别,而且,其店招及装潢突出使用“喜茶”二字,故意缩小“港座”两字,两者构成近似,容易导致混淆。

3人承认,在签订加盟合同前,只审查了凯之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开店资格证等文件,并没有对“港座喜茶”商标相关的文件进行审查。

但是3人认为没有主观侵权故意,自己也是商标侵权受害者,因此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三人未对授权使用的项目标识进行严格审查,有主观过错;涉案奶茶店经营月余,已经侵犯了美西西公司合法权益;此外,没有及时纠正过错。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违法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主观过错等因素,驳回3人的诉请。

这可以说是因为加盟商未处理好商标事宜,又有“傍名牌”意图而导致的侵权案件了。此案也给我们很多警示,加盟商在进行加盟经营时,在商标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从商标角度看加盟经营?

加盟经营是指主导企业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因此,从商标角度看,加盟经营就是由主导企业以商标使用普通许可方式许可商标给加盟商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该商标经营。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做加盟必须有哪一类商标?

做加盟必须有哪一类商标?

答:第35类商标

第35类商标主要包括由个人或者组织提供的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类商标。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分为

【3501 组】 广告 【3502 组】 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 组】 替他人推销【3504 组】 人事管理辅助业【3505组】 商业企业迁移【3506 组】 办公事务 【3507 组】 财会 【3508 组】 单一服务【3509 组】 零售或批发服务。

其中,以“替他人推销”群组为例,在本群组的服务选项中就有“为他人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市场营销”服务选项,选项本身的取名便包含了“代理他人品牌的线下经营店”的含义,也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加盟商。

因此,从事连锁加盟一定要记得注册35类商标。

加盟双方要注意哪些商标问题?

如果你是主导企业

首先,除了为自己的产品、服务注册商标以外,切记要及时注册35类商标。谨防他人在第35类注册与你的产品、服务商标一模一样的商标,并将其许可他人使用在店招、广告宣传上,从而造成被人“山寨加盟”的麻烦。

其次,一定要记得拟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进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理论上来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使用许可人和商标使用被许可人签署后便可生效。但经过备案的许可合同,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最好进行合同备案。

第三,谨慎选择合作伙伴的同时,做好商标的多类别注册保护。除了主打的产品或服务类别一定要进行商标保护以外,应当注册一些防御性类别的商标。

(比如,你做餐饮企业,别人注册同名马桶类别商标,会给你的品牌带来负面影响,自己主动注册此类防御商标,可以有效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减少不良损失。)

如果你是加盟商

首先,要核实被许可商标注册的种类、商标标识的元素(要细化到细节,确定名称、设计等无误)以及商标的法律状态。尤其是法律状态,包括时效期限、权利稳定性等。

一般来说在时效期限内、权利状态稳定的商标是最无后顾之忧的,但值得注意的是,未取得注册商标也的公司可以招商加盟(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那么加盟商可以要求撤销或解除合同。

其次,一定要注意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类型,商标使用许可类型有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

适用于加盟经营的通常是普通许可类型。因此在拟定合同时一定要确定类型。此外,合同中对于使用期限、许可范围、使用方式、地域限制、费用明细、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条款,也一定要经过双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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