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湯陰縣人民法院:重點打擊拒執犯罪 有效提升司法公信

日前,“基本解決執行難”大決戰已進入白熱化階段,各級法院使出渾身解數,集思廣益破解執行難題。湯陰縣人民法院以“打”字當頭,以重點打擊拒執犯罪為突破口,更新理念、強化措施、上下聯動、內外結合,執結了一大批重大疑難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權威。

2016年,原告徐某與被告劉某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向湯陰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徐某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要求對劉某的一輛小型客車予以查封,並提供擔保,法院裁定查封該機動車。後經調解,雙方就該交通事故達成一致協議,劉某給付徐某醫療費、賠償金、營養費等共計9萬餘元。調解書生效後,劉某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院立案執行後,向被執行人劉某發出執行通知,並責令其交出裁定查封的車輛,劉某拒不交出查封的車輛,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今年4月,該院以劉某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將案件的相關證據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湯陰縣公安局對劉某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偵查。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後,與申請人徐某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完畢,得到了徐某諒解。最終,該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劉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今年年初以來,湯陰縣人民法院將打擊拒執罪任務指標納入軍令狀,成立了由12個部門參與的打擊拒執犯罪聯席工作領導小組,採取“一排查二強化三主動四結合”的打擊拒執“八字”工作法,通過公訴與自訴兩條渠道,共立拒執案件48件,其中公訴案件13件、自訴案件35件。截至目前,該院已判處拒執犯罪案件20件,保持了打擊拒執犯罪的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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