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9 共享汽車 “沃出行”老闆失聯,用戶押金退不了,公司倒閉了?

近幾個月來,關於福建“沃出行”共享汽車押金無法退的消息在網上熱傳。近日,東快記者瞭解到,不少用戶的1500元押金幾個月時間都無法退,更有消息爆出該公司已經倒閉,老闆捲款跑路。

福州市民吳先生介紹,他從今年2月份用車到今年6月5日,車系統就顯示,還有28個訂單違章處理中。其中,3月份的訂單違章還在查,退押金系統是說一個月後就可以訂單處理完了。現在最後一單都過去了快兩個月了,公司客服也沒人接,公司電話都停機了,車子也租不到,“沃出行”在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致廣大用戶告知書》說什麼股權合併的,到目前為止所有“沃出行”旗下的共享汽車在APP上都找不到了。

共享汽車 “沃出行”老闆失聯,用戶押金退不了,公司倒閉了?

有相同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數,近幾個月關於“沃出行”押金難退的吐槽在網上鋪天蓋地,在各地“12345”市民服務平臺,相關投訴就有幾十條。日前,有的用戶親自跑到“沃出行”總部,卻發現人去樓空,連門口的招牌也撤了,客服電話等均無法接通。

8月23日上午,東快記者來到“沃出行”位於福州連江中路世紀百聯1702室的總部門口看到,發現該公司已經人去樓空,牌子也不見蹤影。牆上張貼一份業主寫給福建中沃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關於“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及催收租金通知書”。

針對以上問題,記者也多次致電了該公司客服熱線:4009610591,均顯示呼叫不成功或正在通話中。

共享汽車 “沃出行”老闆失聯,用戶押金退不了,公司倒閉了?

涉事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隨後,記者從臺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從今年五月份開始,市監部門就收到多起關於“沃出行”退押金難的投訴。臺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者維權舉報中心林主任表示,5月份之前,他們曾幫助500多名消費者協商退還幾十萬元押金。目前由於暫時無法聯繫企業和相關負責人,仍有大部分用戶尚未退還押金。

“半年來一共接到1000多起投訴,包括來自全國各地12315轉來的。”林主任介紹,由於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與企業取得聯繫,臺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沃出行”共享汽車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於以上出現的情況,臺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相關情況函告相關主管部門要求介入處理,並建議消費者也可直接向交通主管部門、公安部門投訴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沃出行”共享汽車是否涉嫌集資詐騙?福建坤廣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雲海表示,“沃出行”共享汽車突然關門以及用戶無法退還押金的事情涉及刑事和民事兩部分。從刑事角度說,如果該公司有向公眾募集資金行為,又無法如期兌付,就涉嫌集資詐騙罪;從民事角度分析,該企業無法返還用戶的押金,此行為已經涉嫌違反合同,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當返還押金並賠償用戶損失。

共享汽車企業為何陷入困境?

調查走訪中,東快記者發現,目前福建共享汽車品牌有“大聖出行”“嗒嗒用車”“gofun”“摩範出行”“優馳出行”“evcard”等,福建九個設區市基本都可以見到共享汽車的身影。

一知名品牌共享汽車企業負責人林先生表示,“沃出行”在商業模式不成熟的情況下,盲目擴張圈加盟商,在營銷上也出現了漏洞。共享汽車平臺是重資產型行業,不像“滴滴”那類純平臺型的企業,可以利用充值1000元送1000元吸引用戶。重資產型行業若也這樣營銷,極其容易造成資金鍊斷裂。

福建本地一家共享汽車負責人告訴記者,共享汽車準確地說應該是分時租賃的模式,它更多的是一種偽需求。從投資人角度來說,前兩年共享經濟是風口,今年資本收緊,共享汽車項目如果沒有資本注入,生存會比較艱難。“這種所謂模式的創新,不是技術的創新,它的門檻低,競爭大,管理上有時也容易出現漏洞。”

共享汽車 “沃出行”老闆失聯,用戶押金退不了,公司倒閉了?

如何才能跟上規範化管理?

福州市交通委相關人士表示,共享汽車是一種新型的服務業態,只要規範管理好,這些新的業態在福州會得到很好的發展。對於共享汽車行業的監管措施,相關監管部門將在行業內實現“不良信用”數據的共享,在全行業實現數據共享。同時與保險公司、交警部門等溝通合作。如建議公安交警部門針對租賃行業車輛違章處罰的特殊情況,建議實行“人車分離”,並將違章處罰落實到違章主體身上;同時,建議保險公司探索針對汽車分時租賃以分鐘、小時計算的這種方式,開發相關分時租賃的專屬保險產品,在降低分時租賃企業保費的同時,最大可能地保障承租人的生命安全。

鑑於共享汽車消費領域目前法律規定滯後,相關管理仍有待規範,福建省消委會相關人士呼籲:相關部門要儘快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加強共享汽車的監管,加強對消費者押金安全的法律保護;共享汽車平臺要樹立正確的經營理念,不能將消費者押金作為融資運營的打算;在帶給消費者服務便利的同時,要重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提供安全、放心的車輛,及時審核退還消費者的押金。

來源:東南快報記者 李新志 圖自FM1036福建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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