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銳意改革化解“案多人少” 嶽塘區檢察院推行“捕訴合一”

湘潭在線8月20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歐陽天 通訊員 唐梅志)8月6日,嶽塘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員額檢察官鄭惠對唐某某涉嫌尋釁滋事一案“跨界”出具了《批准逮捕決定書》,從批捕到起訴,她將對該案全程負責到底。這是該院試行“捕訴合一”檢察業務改革後公訴檢察官承辦的第一個批捕案件,標誌著“捕訴合一”改革在該院落地生根。

“我院‘案多人少’的問題比較突出,因此,探索‘捕訴合一’業務改革既是貫徹中央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需要,又是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體制改革的需要,同時也是緩解人案矛盾、實現辦案提質增效的需要。”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龔錚宏介紹。

據瞭解,嶽塘區檢察院現有員額檢察官17人,刑檢部門(公訴和偵監)員額檢察官8人,2017年受理刑檢案件1100餘件,2018年上半年受理刑檢案件近600件,人均每年辦案量100多件。

改革創新

破解“案多人少”難題

為做好“捕訴合一”改革,今年7月,嶽塘區檢察院專門組織幹警到長沙市雨花區檢察院考察學習“捕訴合一”改革經驗,召開了黨組專題研討會,研究制定了《“捕訴合一”改革實施方案》,並在全院召開了主題大會,進行宣傳動員,統一了幹警思想,為推動“捕訴合一”改革提供強大動力。

該院明確了由同一員額辦案組負責同一案件批捕和起訴工作的基本原則,在對近年來各類案件進行統計研究的基礎上,按照案件類型、案件數量等情況將公訴科、偵監科劃分為12個辦案組,並設置職務犯罪辦案組、掃黑除惡辦案組、涉眾型經濟類犯罪辦案組、未成年人犯罪辦案組、毒品犯罪辦案組、環保食藥犯罪辦案組等若干個專業化辦案組,通過機構職能的優化,增強了辦案能力。實行“捕訴合一”以來,該院刑事案件的辦案週期明顯縮短,辦案效率得到了提升。

目前,該院暫時保留偵監科、公訴科,下一步將圍繞“捕訴合一”進行內設機構改革。

提前介入

推動辦案提質增效

“在辦理黃某涉嫌盜竊一案時,公安部門提請批捕後,我們認真審查分析案情,引導公安部門補充了涉案發票、相關證人證言等大量證據。”鄭惠告訴我們,實行“捕訴合一”後,辦案人員的責任意識明顯增強,在批捕階段慎之又慎,並且主動、及時引導公安部門偵查取證,促使其在偵查初期就將欠缺的證據補充完整,為審查起訴階段正確、快捷處理案件奠定堅實基礎。

“還以黃某涉嫌盜竊一案為例,在開出《批准逮捕決定書》時,我們還出具了《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以下簡稱《意見書》),引導公安部門取證。”鄭惠解釋,《意見書》以前是由偵監科開出的,但偵監科的主要職能是審查批捕,公訴科的主要職能才是審查起訴。因此,與以前相比較,現在的《意見書》更有針對性,效果也更好,更符合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體制改革的需要。據瞭解,在鄭惠最近承辦的6個案件中,有3個出具了《意見書》。

龔錚宏介紹,在“捕訴合一”機制下,同一員額檢察官辦案組從審查批捕階段就介入案件處理,證據蒐集更廣泛,證據把關更嚴格,引導偵查、補充證據方面更具針對性。另外,批捕和起訴工作由同一辦案組負責,減少了重複閱卷、重新熟悉的過程,因而辦案效率得以提升。

融合發展

注重培訓加強考評

為適應實行“捕訴合一”業務改革需要,嶽塘區檢察院緊緊圍繞複合型檢察人才建設做了大量工作。如:定期開展個案探討、類案研討、刑檢辯論賽等活動,活躍幹警辦案思維;公訴、偵監部門分管領導通過對分管科室幹警進行交叉培訓的方式,提高幹警的專業素養,增強幹警的辦案能力。另外,他們還優化教育培訓反哺機制,將外出培訓幹警回院授課的慣例深化發展為集方案指導、制度保障和考核評價為一體的培訓工作機制。

另外,為確保辦案質量,該院始終貫徹落實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由辦案組員額檢察官及助理參與討論擬作絕對不批准逮捕、存疑不批准逮捕、絕對不起訴或者存疑不訴案件;設置專職流程監控員,在案件運行過程中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流程監控、數據分析、業績考核,構建全程、同步、動態管理機制,定期通報案件質量;建立完善案件執法質量檔案,針對“捕訴合一”案件在一審辦結後及時啟動評查,對案件辦理的全流程進行全面檢查、綜合分析,形成整體質量評查報告,並將評查結果記入考評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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