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芷江:“癮君子”深夜醫院行竊 獲刑十個月

懷化新聞網訊(劉健)近日,芷江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孫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4月10日凌晨3時許,被告人孫某在芷江某醫院住院部趁病人李某睡熟之際,將其放在病床床頭的一個錢包盜走,錢包內有某品牌手機一臺,現金200餘元,得手後的孫某隨即逃離現場。幾天後,被告人孫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民警抓獲,後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經認證,被盜手機價值人民幣3690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且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其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念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盜財物已發還被害人李某。綜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案被告人孫某吸食毒品的行為本來就違法,而且他為了籌集毒資居然到醫院行竊,不過終究還是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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