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疫情之下 “四個必須”保庭審

芷江:疫情之下 “四個必須”保庭審

庭審中

芷江:疫情之下 “四个必须”保庭审

庭審中

芷江:疫情之下 “四个必须”保庭审

值庭法警

芷江:疫情之下 “四个必须”保庭审

值庭法警

湖南法院網訊 2020年2月13日上午9時,芷江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販賣毒品案,與以往不同的是,庭審現場的全體人員均佩戴了口罩,而且旁聽席空無一人。

根據上級法院關於疫情期間開展審判執行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芷江疫情防控實際情況,芷江法院採用“四個必須”工作法,以確保審判工作在疫情期間“不打烊”。對進入審判區域的人員,無論是出庭、參與庭審、參與調解或進行諮詢,都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用於實名登記;必須接受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佩帶口罩;必須按規定測量體溫。

同時,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間確需開庭的普通案件,將依法採用簡易程序、庭前調解和速裁程序等方式,以儘可能縮短庭審時間,且無關人員一般不得旁聽,旨在最大限度地為疫情防控工作保駕護航。

法官提醒:當前,正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關鍵時期、重要時期,請廣大當事人儘量使用微信、網絡來諮詢和立案,切不可多人集中前往法院,以免給自己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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