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你认为拐卖儿童罪是否应该量刑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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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刑罚就能解决问题,那么我们的世界早就是人间天堂了。


对拐卖儿童,不分轻重就判死刑,这种情绪化的反应是心智浅薄化的表现,靠刑罚来打击犯罪是最愚蠢的傻瓜都能想出来的办法,也是最偷懒的办法。

涉及到人的事情,一般都是系统问题,需要综合治理。解决社会问题,需要透过现象抓本质,需要从多方面来解决,没有一抓就灵的简单方法。

说到打击贩卖儿童,你首先要分析它的土壤与诱因在哪里。有人买才有人卖,然后才有人去抢小孩、偷小孩。为什么会有人买?一是生不出来,二是不敢生。因此,我的综合治理措施就是这样的:
1、大力发展人工辅助生殖技术,让那些不孕不育的夫妇成为“人之父母”。毕竟,买来的孩子不如自己的孩子好。必要时,政府对贫困的不孕不育夫妇提供经济支援,让他们能够享受这种技术。
其实这个技术挺成熟了,关键是要把这项技术向基层推广,并降低费用。买小孩的多是农村的。
2、适度放开计划生育。买小孩子的,基本是买的男孩。放开二胎之后,拐卖小孩现象肯定会大大减少。
3、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买个男孩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养儿防老,不过说实话现在养儿真的不能养老了(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如果让老百姓相信自己能够老有所养,也不会去偷男孩的。
4、哪怕是上面三个问题都解决了,有的家庭还是生不出来但又非常想养个孩子,怎么办呢?
这时候可以建立一个“婴儿抚养权转移制度”,由民间团队运行,受政府监管。这个话可能有些刺耳,但社会就是有这种需求,而且民间一直也在做,即“过继”。有女性意外怀孕但不想堕胎,或者出生有缺陷自己不想养的,或者还有别的原因,这些婴儿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转让其抚养权。

丢失孩子是人生的大痛,骨肉分离是人伦怪剧。我们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在没有办法百分百杜绝这种现象时,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它的危害。如果真要对人贩子见一个杀一个,那么被伤害最大的还是无辜的孩子。

(另,本人极其鄙视那些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人,动不动就严刑峻法的人,其思维仍处于原始人的阶段,还演化出理性、人性与科学。我倒不是主张废除死刑,而是要尽可能地少杀、慎杀,因为它的作用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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