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網貸之前,這六點法律常識值得一看!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飛速發展,給我們生活帶來了諸多便利,足不出戶,便可一覽天下事、簡單高效地完成業務操作。網上借貸也一下就火了起來,但是網上借貸有哪些法律常識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網貸之前,這六點法律常識值得一看!

借貸手續要齊全

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據,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據。如果遇到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寫出借據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後補上借據。借據上應寫明雙方姓名、借款數額(用漢字大寫)、借款時間、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償還日期、違約責任,以及其它雙方約定的合法內容等要素。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以免以後產生糾紛。

借貸用途要合法

合法的借貸關係才受法律的保護,相反非法的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借貸要合法,主要是指借貸用途要正當,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從事賭博、詐騙、購買毒品或槍支彈藥等非法活動的,這樣的借貸行為由於被有關法律禁止而不受法律保護,屬非法或違法的借貸。

此時,出借人不僅自己的經濟利益得不得保障,一旦得不到還款,則會投訴無門,如果被發現,反而將要受到行政或民事經濟制裁,嚴重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出借人、借款人雙方都必須自願。若一方乘人之危,在違背對方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等所形成的借貸關係,在法律上將是無效的或可撤銷的。

借貸利率要適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明確:“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為了牟取暴利的借貸合同是不可取的,只有適當的利率才是合法的,借貸利率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在訴訟打官司時,是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和判決確認的,切不可貪圖暴利而冒血本無歸的風險進行放貸。

借款催收要及時

打官司要講究訴訟時效,否則就可能喪失勝訴期。超過勝訴期的債務則變成自然之債,不受法律保護。借款臨近到期時,出借人要及時催收。如遇到借款人逾期不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從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三年內,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期限,出借人可以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等,這樣訴訟時效就可以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

借貸保證要具備

出借人要注意瞭解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如忽視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盲目放貸,則可能由於借款人確無償還能力,而導致法院無法執行。因此,對數額較大或有風險的貸款,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財產抵押,或找有一定經濟實力的第三人作擔保人。要注意的是,如果借貸雙方沒有徵得擔保人同意,對還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約定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抵押和擔保都應簽訂書面協議,對不動產和汽車等準不動產,還必須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抵押權登記。

法律責任要明確

借貸合同無效的,根據《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返還財產、賠償經濟損失或者追繳非法所得等三種方法進行處理。返還財產是使當事人的財產關係恢復到合同簽訂以前的狀態。無效借貸關係是由債權人行為引起的,債務人只應歸還本金;是由債務人行為引起的,除歸還本金外,還要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賠償是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錯,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繳則是針對違反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實施的。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出借的,法院有權依法給予雙方違法行為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沒收非法所得,或者依法給予罰款、拘留。

網上貸款注意事項

任何事情都是一把雙刃劍,網上貸款也是,有其利必有其弊,總會有些不法分子會鑽空子,謀取私利。因此進行網上貸款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選擇知名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知名銀行有保障,信譽度比較高。

第二,不要被“無息”所迷惑。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同樣沒有付出的貸款是有風險的。

第三,要看清合同的各項條款。簽署合同前,要看清各條各項,不要盲目同意和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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