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8 重磅!廣東初中學考實施辦法正式出爐,13門科目全都要考!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印發了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以下簡稱《初中學考實施辦法》)

改革方案終於確定了,

那麼,關注點又是哪些呢?

重磅!廣東初中學考實施辦法正式出爐,13門科目全都要考!

廣東省初中學考要點解讀

1、初中學考制度從2017年秋季入學(即2020年參加中考)的七年級新生開始逐步實施;

2、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學考範圍,共計13個科目;

3、考試方式多樣化,將採取開卷、閉卷或開卷與閉卷相結合;

4、長跑或游泳將成為必測項目;

5、成績呈現方式主要有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初中學考成績將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中錄取的基本依據。

重磅!廣東初中學考實施辦法正式出爐,13門科目全都要考!

此前,深圳市招考辦明確表示:深圳市新中考改革從2018年入學的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2021年中考正式實施)。深圳市新中考改革方案相信後續也會正式公佈。

初中學考和過去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有什麼區別?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是學生畢業和升學兩考合一的考試,除少量試題是衡量學生畢業條件外,大部分試題是以常模為參照的選拔性招生考試。

初中學考 :是完全以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為參照的“水平考試”,強調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命題,試題試卷的整體難度適當,注重對能力的考查,杜絕偏題、怪題,難度比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有所降低,有利於減輕學生備考的負擔和壓力,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一、考試對象

在廣東省各初中學校就讀的學生均應參加初中學考。學生按課程標準修完某科目的規定學時,方可取得該科目的考試資格。根據《中考改革指導意見》和《中考改革實施意見》的要求,初中學考制度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開始逐步實施,2019年起按照《課程方案》的課程進度開始組織相應科目的學考;2020年起,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有要求的中等職業學校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社會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初中學考。

二、考試科目和內容

1、考試科目

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學考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13個科目。

如何處理“全科開考”和不增加學生負擔的關係?教育部則表示:從表面上看,全面設置考試科目似乎加大學生負擔,但從本質上看,學習負擔主要體現在考試的難易程度上,而不在於考試科目的多與寡。初中學考科目均是國家所規定的應教、應學的課程,由於考試命題實行的是課程標準參照的“水平考試”,衡量的是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比過去的側重選拔的初中學業考試難度有所下降。

而且,初中階段的學習處在夯實基礎的階段,如果過早地、人為地限制考試科目,好像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學生的考試負擔,但是卻忽視了學生在其他非考試科目上的發展。

2、考試內容

嚴格按照《課程方案》和各科目《課程標準》科學確定考試內容。試題要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體現學生科學和人文素養及實踐能力。增強基礎性和綜合性,著重考核學生掌握基礎知識的寬度和廣度,以及基本技能的準確度和熟練度;增強應用性,注重與學生生活經驗、社會實際和科技發展等的聯繫,著重考核學生在真實情境中發現問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不同生活背景的學生的學業水平在考試中得到充分展現;增強創新性,增加探究性和開放性試題的比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試題試卷的整體難度適當,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杜絕偏題、怪題。

三、考試方式

各科考試結合科目特點,以筆試為主,探索麵試、口試、實踐考察、實驗操作和技能測試等多種方式。

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進行非筆試科目的考試。

● 語文、數學和地理3個科目實行閉卷筆試的方式。

● 道德與法治、歷史可採用閉卷、開卷與閉卷相結合或開卷的方式,具體由各市決定,委託省命題的由省教育考試院決定。

● 外語實行閉卷筆試加聽力(或聽說)測試的方式。

● 物理、化學和生物3個科目實行閉卷筆試和現場實驗操作相結合的方式。

體育與健康考試在初中每學年進行一次《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在九年級時進行3個項目的考試,其中“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游泳”作為必測項目,另外選擇體能及運動技能各一項進行現場考試,並當場給出成績。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3個科目要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考試項目和形式由各市自行確定。

其中,音樂和美術科目要將過程性評價與終結評價有機結合,進行1-2項實際技能的考核,重視欣賞、想象、表現、創造和審美能力的測試。讓每一位學生通過藝術課程的學習、藝術實踐活動的參與和考核,形成基本的審美素養。信息技術科目要突出思想方法、核心素養和實際操作的考核。

四、考試時間

各科目考試時間依據《課程方案》和“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一般安排在學年(期)末進行。

● 原則上,生物(含實驗操作)和地理2個科目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進行;

●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7個科目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6月中下旬進行;

● 體育與健康科目及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5月底前進行;

其他科目考試時間由各市根據課程教學進度統籌安排。其中,委託省教育考試院命題或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

五、考試分數與時長

省教育考試院命題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數為: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各120分(其中外語科目含外語聽力3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和生物(含實驗操作)科目各100分。

省教育考試院命題的各科考試時長為:語文科目120分鐘,數學和外語科目各90分鐘(其中外語科目含外語聽力20分鐘左右),物理(不含實驗操作)和歷史各為80分鐘,道德與法治、地理、化學(不含實驗操作)和生物(不含實驗操作)各為60分鐘。

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及理化生實驗操作(理化生各科目可分別考試,也可合在一起考試)各科(項)滿分值、考試時長由各市自定。其中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分數不低於每門科目考試總分的10%。

六、成績呈現和使用

1、成績呈現和公佈

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可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他科目考試成績可以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市僅以“等級”呈現成績,避免學生分分計較、過度競爭。等級劃分及細化具體辦法由各市結合當地實際自行確定,報省教育廳備案。為保證公平,可將學生招生錄取考試科目的成績轉換成標準分或等級分呈現,以確保不同科目考試成績的可比性。具體成績轉換標準和辦法由各市制定。

2、成績認定及有效期

用於初中畢業與學歷認定的初中學考成績,長期有效。用於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初中學考成績,應屆生當屆有效,非應屆生當年有效。

在非本市取得的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初中學考成績,由轉出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成績證明,可辦理成績轉入,作為學生初中畢業的依據之一,能否作為招生錄取成績由各市自定。各市要完善初中學考成績管理制度,及時更新網絡管理系統數據,確保基本數據全面準確和完整,考試成績真實記錄。

3、成績使用

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初中畢業的基本依據。初中學考成績要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同時記錄在《義務教育證書》的成績欄。成績合格,可作為學生初中畢業的依據之一。成績合格認定標準由各市制訂。

作為初中教育教學質量監測的參考指標。

初中學考成績是反映初中教學質量的基本依據。要發揮考試對中學教學工作的正確導向作用和對教育發展的促進作用,加強督導,把初中學考成績作為進行初中課程管理、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和教學指導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各地、各校要對初中學生各科考試情況進行認真全面客觀分析和研究,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形成診斷和指導各科教學的報告。

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穩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改革。根據《中考改革實施意見》要求,試點市從2020年(即2017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或2021年(即2018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開始實施依據初中學考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的改革。

其他市從2023年(即2020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開始實施基於初中學考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辦法改革。各市要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平衡、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確定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及其計分比例。

要以《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每門課程的課時、課程容量等為主要依據,將納入招生錄取科目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滿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設定納入招生錄取科目的分值。要避免個別科目分值過低,科目之間分值差距過大。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個科目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鼓勵將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個科目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值權重不低於錄取總分的8%。理化(或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最遲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起須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鼓勵採用分數+等級或僅用等級的招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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