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塵封的密案之“741”情報組覆滅記一

1957年1月15日,一架B25飛機竄入上海市上空,空投反動宣傳品八十麻袋,約一千五百公斤,所幸被公安民警和人民群眾及時發現,全部截獲。中共上海市委要求上海市公安局針對這些反動宣傳品中暴露出的線索,對國民黨間諜機關潛伏於上海的特務進行偵查……

一、遺忘在輪渡上的本子

這是一個氣溫在零度上下,但由於溼度大而使人感到寒氣沁骨的隆冬之日。午後,一輛被草綠色軍用帆布蒙得嚴嚴實實的道奇牌十輪軍用卡車從北郊方向駛入上海市區,徑直前往建國西路的一幢大樓。那裡,是當時上海市公安局一處不掛牌、不公開的辦公點。

軍用卡車在大院裡停下後,隨車負責押運的幾個解放軍戰士下車,和已經等候在那裡的七八個公安人員一起,把車上的特殊貨物——八十麻袋的反動宣傳品一一卸下,搬入一間已經騰出的空屋子,靠牆碼放得整整齊齊。這些特殊紙製品隨即被拍照,然後,由市局領導指定的專家將其分類,不分晝夜地進行分析研判。

1月17日上午,專家向市公安局和政治保衛部門的領導彙報了研判結果:這些反動宣傳品有“出版物”、“公開信”、“傳單”、“資料”、“標語”等五個大類、十五種。其中,“出版物”有國民黨特務機關控制的機構印製的《自由中國週報》、《大陸月報》、《匪情動態》、《克難月刊》等四種。“公開信”有“針對全社會人士”以及“分別針對各階層人士”的七種不同版本。“傳單”、“標語”則屬於大雜燴,臺灣特務機關可能考慮到了“受眾的文化水準”,所以使用了比較通俗的措詞和行文方式,而且採用了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於1956年1月28日通過的五百一十五個簡化漢字中的部分漢字——此前,臺灣方面曾公開聲明過“不認可、不接受、不使用”這些漢字。並且,這些“傳單”、“標語”採用了中國大陸地區從1956年1月1日開始使用的報刊橫排方式。“資料”則清一色地聲稱是大陸黨政軍機關發佈的,屬於“秘密”、“機密”等級的文件和內部報刊,其中大部分是上海市市政府系統的,也有少量中央國家部門和華東軍區系統的,絕大部分是偽造的,但也有幾份是真貨。根據專家統計,上述所有反動宣傳品的內容涉及上海市的黨政軍,以及工業、商業、文教、衛生和公檢法等行業、系統。

會後,上海市公安局即向公安部彙報了詳情。下午兩點多,上海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部長羅瑞卿的指示,要求“迅即查明敵特此次空投反動宣傳品的情報來源”。此時,上海市公安局領導正在為如何開展偵查工作召開碰頭會,於是就在會上討論決定了專案組的成員名單。鑑於反動宣傳品涉及多個行業系統,案情複雜,為了便於開展工作,領導決定從上海市公安局政保一處至七處,以及工業保衛處、企業保衛處和文教保衛處分別抽調精幹偵查員,組建一支十七人的專案組,由公安局副局長雷紹典擔任組長,政保二處副處長曾振環擔任副組長。專案組另從黃浦、徐匯、虹口分局抽調了三名年輕警員,作為內勤留駐建國西路駐地,負責整理材料和跑腿打雜。

當天晚上,專案組與專家一起召開了一個座談會,主要是聽取專家對研判反動宣傳品的情況介紹。儘管大家在會上又是聽、又是記,還提了一個又一個的問題,可對於這個特殊的案件還是心裡沒底。在座的偵查員都有著豐富的偵查經驗,但一時也說不出什麼觀點來。

雷紹典是一位老資格的政治保衛工作者,具有豐富的政保經驗,新中國成立後主持過福建、南京的公安工作,後調來上海出任市公安局副局長。他接受市局黨委指令主持“1.15”案件的偵查工作後,就對偵查思路進行了思考。儘管他之前沒有偵辦過空投反動宣傳品的案件,但他覺得這其實跟以前偵辦過的深挖潛伏敵特的案子大同小異。臺灣特務機關空投過來的這些反動宣傳品中,符合我方真實情況的情報,一定是通過某種途徑刺探獲取的,所以,透過現象看本質,專案組接下來要乾的活兒,無非就是通過周密的調查,找到敵特方面獲取這些情報的來源,然後順藤摸瓜,就可以贏得勝利果實了。眼下,雷紹典把以上思路向全組偵查員亮了亮,讓大夥兒鼓起勁兒來,用科學而又細緻的態度來面對這個案子。

一干偵查員聽了雷副局長這番舉重若輕的話,都感到豁然開朗,爭相發表意見。討論下來,大家達成一致觀點:心急吃不了熱豆腐,還是得先做好熱身準備工作,那就是對這些反動宣傳品的內容進行分析。之前,專家們的研判等於是替專案組完成了前期工作。往下,專案組的成員們就要根據各自的工作特點,分門別類地對這些宣傳品進行審讀,從內容中找出共同的特點,再圍繞這些特點來進行偵查。

考慮到這種審讀、分類需要一些時間,專案組依據本案的案情寫了一份《工作簡報》,向全市公安系統印發,請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留心可能與本案有關的線索,一旦發現,務必在第一時間通知專案組。

接下來的三天裡,專案組偵查員都集中在建國西路駐地,不分晝夜地進行審讀,然後分類。最後的分類是按照這些反動宣傳品涉及的行業進行的,比如十五種宣傳品中涉及工業系統的佔七種,就把這七種宣傳品中與工業系統相關的內容摘錄出來,交由來自工業保衛處的偵查員負責調查。涉及其他行業的內容均採取此辦法。

1月21日,專案組對反動宣傳品的綜合情況進行了討論,認為臺灣特務機關空投的這些反動宣傳品的內容中,儘管大部分屬於無中生有的造謠、捕風捉影的臆想和斷章取義、移花接木式的歪曲,但也確實有一部分是確鑿無疑的真貨,比如“資料”中的幾份文件,甚至就是我方內部下發的正式文件;有的文件雖是偽造的,但是其中的一些數據是準確的。這說明臺灣方面炮製這些文件的“秀才”們,在撰稿時手頭是有材料的。而這些材料,顯然是通過潛伏在大陸的特務收集的。

專案組面臨的任務,就是找出收集情報的敵特分子!

雷紹典要求各路偵查員白天分頭行動,各顯神通,晚上集中到駐地開碰頭會,彙報調查情況,討論案情,領受新任務。偵查員們如發現特殊情況,要隨時向坐鎮駐地的專案組領導報告。

當天下午,來自市局工業保衛處的偵查員袁亞鵬前往冶金局調查,剛剛抵達就接到專案組副組長曾振環的電話,說黃浦分局那邊報來一條線索,可能跟“1.15”案件有關,讓袁亞鵬迅速前去了解情況。

黃浦分局上報的是一起發生於黃浦江輪渡上的治安案件。前天下午三點多,延安東路輪渡站門口發生了一起有九人參與的群毆事件。這場打鬥聽著人數不少,其實是雷聲大雨點小。這九人是兩夥兒互不相識的青年,都是從浦東上的輪渡。一上輪渡,就搶座位,其中一位在搶到的座位上發現了一個乘客遺忘的藍色帆布書包,想當然地認為裡面必有些值錢的物件,於是迅速把書包抓在手裡,宛若自己的隨身物品一樣往懷裡一摟。他的幾個夥伴看見了,尋思見者有份兒,回頭上岸後找個地方先把書包裡的東西查點一下再說。不想這一幕也被和他們同時登上輪渡而沒搶到座位的那幾個青年看在眼裡。那幾個人也是二十歲左右、沒有工作的社會閒散人員,靠時不時惹點兒事兒解悶找樂子,他們對書包裡的物品也產生了興趣,尋思著到浦西后也要分一杯羹。跟撿到書包的那夥兒青年一樣,他們也不吭聲,腦子裡做著悶聲發大財的美夢。

塵封的密案之“741”情報組覆滅記一

輪渡很快就在浦西延安東路輪渡站靠岸,前一夥兒青年可能擔心書包的主人發現丟失書包後已跟輪渡站的工作人員聯繫過,延安東路的工作人員會在碼頭出口處檢查,於是立刻拔腿上岸。撿得書包的主兒把包揣在棉襖裡,兩旁都有同伴兒擋著,一般人是發現不了的。後面那夥兒人動作稍微慢了一些,被登岸的人群略略阻礙了腳步,和前一夥兒隔開了一段距離。他們生怕跟丟了,一面撥開擋路的人,一面加快腳步,總算在輪渡站門口追上了前面一夥兒。他們藉著出站人群的擁擠之勢,把前面的那夥兒人蹭到大門側面,然後,就開始談判。

這種年紀、這等素養的小夥子,正是精力過剩、血氣方剛的時候,談判自然解決不了問題,於是就改用拳頭商榷。1957年時,上海等一些大城市的治安已經給羅瑞卿治理得幾乎達到了“夜不閉戶,道不拾遺”的地步,雖然還沒有“110”,可是群眾比“110”還“110”,兩夥兒青年還沒“商榷”出個結果來,早有群眾挺身而出阻止鬥毆,套著紅袖箍的輪渡站治安員也來了。隨後,接到輪渡站電話的派出所民警也趕到了。

民警把這夥兒打架的主兒帶到派出所,問明事由後,隨即打開那個書包查看,發現裡面東西不多,也不值錢:一箇中號搪瓷碗,一個長方形鋁飯盒,內裝金屬湯勺一把、毛巾一條、鑰匙一串,以及一個紅色漆皮封面的本子。那兩夥兒人看著這些東西,臉上露出失望和後悔的神情——早知書包裡是這些不值錢的東西,就不撿、不爭了,免得來派出所吃苦頭。這“苦頭”並非皮肉之苦,而是面子和影響。按當時的治安處罰規定,即使是這等揮幾拳的小事兒,也可以治安拘留,甚至可以送勞動教養——中國的勞動教養制度於1957年8月1日正式頒佈,但實際上各地在此之前就已經實施了。不過,當時這幾位僅是失望和後悔,對於自己當場釋放還是信心十足的。不僅是他們,連民警也是打算當天就把幾個人放了的。哪知,接下來突然發生的一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民警之前已經問過當事人,個個都說沒有受傷,這時,忽然有一人捂著腦袋大呼“頭痛”,然後就倒地不起,抽搐片刻,竟然昏厥了!

這就不是當場可以處理的案子了。把人緊急送到醫院後,醫生診斷是重度腦震盪,需要住院治療。於是,一夥兒人全部拘留。

然後就要說到跟“1.15”案件相關的地方了。延安東路派出所把人送到黃浦分局拘留後,分局承辦員說這個書包你們拿回去吧,估計失主很快就要找到輪渡站詢問了,到時輪渡站一定會找你們。你們拿著書包,省得來回跑了。可是延安東路派出所的兩位民警不以為然,他們說萬一書包弄丟了算誰的?還是你們留著吧,等輪渡站跟我們聯繫時,我們讓失主到分局來找你們不就行了。這樣,一位姓丁的年輕承辦員就只好把書包留下了。

當晚,小丁值班,空下來閒得慌,按規定又不可以看書看報,他就把書包裡的那個紅色漆皮本子拿出來隨意翻看。這個本子上記錄著雜七雜八的內容,比如有蔬菜、米麵、油鹽醬醋的價格、購買日期和數量,有購買日用百貨的記錄,還有購買書籍、訂閱報刊的日期、價格,等等,好像一個家庭的記賬本子;同時,上面還有電影、戲劇的精彩臺詞,歌詞的記錄,甚至還有一些中外名著經典語言的摘抄,以及幾月幾日跟什麼人見面和一些人的生日備忘……小丁一頁頁翻下去,又翻到了一些和鐵礦石、焦炭、爐溫、密度、轉爐等文字混雜在一起的數據。

引起小丁警惕的正是這部分內容,他想起兩天前治安科開會時,領導傳達市局關於最近發生的轟動全市的“1.15”案件的《工作簡報》,裡面說到反動宣傳品中的“工業部分”提及上海鋼鐵行業的一些數據。他尋思這個本子上也記錄著似乎跟鋼鐵廠有關的數據,這是否跟“1.15”案件有關呢?於是,小丁就在第二天中午交班後向科領導作了彙報。治安科領導隨即報告了分局,下午上班後分局就向專案組打電話說了此事。

當下,袁亞鵬趕到黃浦分局,聽取了情況介紹,仔細查看了那個本子。他是市局工業保衛處的偵查員,以前曾是駐上海鋼鐵三廠的警員,對鋼廠的術語非常瞭解。此刻他一看便知,本子上記錄的是某家鋼廠生產情況的數據,就來了興趣。他想了想,對小丁說:“你通過延安東路派出所跟輪渡站溝通一下,如果有人詢問這個本子,請務必留住那人,並立刻報告派出所或者分局。不管是派出所還是分局,只要接到報告,都必須把那人扣留,然後通知專案組。”

袁亞鵬交代完畢,隨即返回建國西路專案組駐地,一翻反動宣傳品原件,發現上面印著的關於上海鋼鐵三廠自1956年1月至10月的生產數據跟這個本子上的數據完全一致!

二、排除嫌疑

這是“1.15”專案偵查工作中發現的第一條線索,自然受到特別重視。袁亞鵬受命與另一名偵查員孫瑋鈞負責調查該線索,兩人去了延安東路輪渡站,找了事發當日處理鬥毆的治安值班員老曹瞭解情況。老曹的陳述與之前小丁介紹的情況無異。他們又向輪渡站負責人老李詢問是否有人來認領這個書包。老李是個很仔細的人,他向包括輪渡上的水手在內的全站工作人員逐個詢問,沒有一人接受過此類查詢。

袁亞鵬、孫瑋鈞又去黃浦區看守所逐個提審被拘留的幾個鬥毆青年。訊問下來,幾人都說那個藍色帆布書包是前一撥從浦西前往浦東的乘客忘在輪渡上的,至於是何人遺忘的,那就不清楚了,因為輪渡到了浦東靠岸後是先下後上的,他們上船時輪渡上已經沒有從浦西來的乘客了。

這就有點兒奇怪了。儘管在那夥兒鬥毆青年眼裡,這個書包裡的物件一分不值,可是對於那個丟失書包的人來說,搪瓷碗、鋁飯盒、湯勺、毛巾,還有鑰匙等,每一件東西都是他生活中少不了的。按照當時上海人的習慣,外出丟失了東西,如果回憶起來自己曾在哪個公共場所待過,就會回去詢問,確實也有一些人因此找回了失物。可是,眼前的這個失主似乎屬於另類,他是從浦西擺渡前往浦東的,乘輪渡肯定是記憶中抹不去的情節,當他發現自己丟失了書包後,為何不向輪渡站打聽呢?兩個偵查員越想越覺得這人可疑,於是就商量先找起來再說吧。

袁亞鵬,孫瑋鈞把目光投向了那個書包和裡面的東西,兩人逐樣查看。書包是藍色帆布製作的,正面包身上印著一艘船首高翹著航行於波浪中的輪船,右側有四個豎排楷體字:乘風破浪。書包內外沒有生產廠家的名稱地址等信息;再看搪瓷碗和飯盒,倒是有生產廠家的,分別由“私立上海立豐搪瓷廠”和“國營上海第一鋁製品廠”生產,飯盒裡的那個湯勺也有生產廠家,是上海貨;毛巾也是上海貨,是“上海毛巾二廠”的產品;那個紅色漆面的本子,是由“南京大璋紙品廠”生產的。最後查看的是那串鑰匙,大大小小一共七把,從形狀判斷,應是司必靈門鎖、抽斗或者櫥櫃門鎖、掛鎖的鑰匙。

上述這些東西,單獨看來並無分析價值,可是如果把它們放在一起去考慮,對於經常外調出差的袁、孫兩人來說,輕而易舉就跟外出旅行聯繫起來了。於是,二人推測書包的主人是一個從外地(包括上海郊區)來上海市區旅行的非上海市民;此人抵達上海後,購買了這個藍色書包以及搪瓷碗、飯盒、湯勺、毛巾等簡單生活用品,從這些用品七八成新的程度可以估計,他在上海已經待了不少於兩個月的時間;從每把鑰匙表面、特別是匙齒橫斷面的光亮度來看,這幾把鑰匙一直在使用,由此可以推斷此人在上海的居住地不是旅館,而是固定的民房,因為當時的旅館是由服務員開門的;至於搪瓷碗、飯盒、湯勺、毛巾,是此人每天外出時需要使用的生活必需品,看來他經常出沒於某個或者數個需要自備餐具用餐的單位,應是在該單位的食堂用餐;最後,就是那個紅色漆皮本子了,從該本子上記載的內容來看,可以分為幾個類型:家庭開支、文藝信息、日常備忘和鋼廠生產數據,最後這項是專案組感興趣的。這人所記錄的其他內容跟尋常百姓無異,至於他為何在本子上記載這些鋼廠數據,那暫時就無法下定論了。偵查員認為此刻最可疑的情況是:這人為什麼在丟失書包後沒向輪渡站詢問?這一點再加上本子上的數據記載,就不得不使人對其產生懷疑了。

袁亞鵬、孫瑋鈞向專案組副組長曾振環作了彙報。曾振環聽完後立刻說:“這個書包的主人應該是在上鋼三廠做臨時工作的一個角色,你倆按照這個思路去找人就是!”

次日,袁亞鵬、孫瑋鈞前往位於浦東周家渡的上鋼三廠。跟駐廠的市局工保處警員說明來意後,警員陪同兩人前往工廠保衛處。保衛處的忻副處長聽袁、孫介紹了情況後,說看來這人就是在我廠工作的臨時工了,臨時工是人事處下面的“外來工管理科”負責招收和管理的,這事兒你們可以向他們去了解。他說著就要打電話把該科的劉科長叫來。偵查員說還是我們過去吧,他肯定是要翻材料的,過來了也還得一起過去。

塵封的密案之“741”情報組覆滅記一

二人隨即去了外來工管理科,劉科長不在,就找了管理材料的王姓女科員。小王把臨時工登記冊拿出來讓偵查員自己翻閱,兩人粗粗一看,上鋼三廠不愧是一家數萬員工的大型企業,光臨時工就有上千名。當下不看其他,單看來路,勾選出了一百二十九名來自上海市區以外的臨時工。

這時,劉科長回來了,袁亞鵬向他說明了來意,重點是查訪這些臨時工中住宿在廠外、使用隨身攜帶的餐具在廠裡食堂吃飯的對象。劉科長聞言頻頻搖頭,說沒有這樣的對象,一是來自外地,包括郊區的臨時工都是住在工廠宿舍的,沒有人住在廠外;二是本廠不論正式工還是臨時工,都是使用本廠統一發放的搪瓷盆用餐的,是進廠時和工作服、勞防用品一起發放的,每人一大一小兩個盆、一雙竹筷,正式工的盆子上還印著姓名,臨時工的盆子上印著阿拉伯數字。

這麼一說,袁亞鵬、孫瑋鈞都傻眼了。少頃,袁亞鵬回過神來,他畢竟在上鋼三廠做過駐廠警員,對該廠的情況有些瞭解,腦子裡突然靈光一閃:“劉科長您說得對,三廠是發餐具的,不過我記得以前我在廠裡食堂用餐時,曾看見過有人不用廠裡發的餐具用餐,用搪瓷碗、飯盒甚至瓷碗的都有,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劉科長說有這種個別情況,那是有的工人丟失或者損壞了餐具,廠裡一時還沒來得及補發,或者是另一種特殊外來人員,他們是外廠來三廠進修、學習的,會在三廠待上三個月、半年甚至一年,這些人員是不享受三廠福利待遇的,所以就需要自備餐具。

行了,要調查的對象就在這部分特殊人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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