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就限房价项目的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其中拟规定,如果限房价项目的销售限价与周边市场价格评估价之比高于85%(价差比低于15%)时,该限房价项目将由开发商直接作为商品房,面向有购房资格的家庭销售,和当前商品房的销售完全一样。
如果限房价项目的销售限价与周边市场价格评估价之比不高于85%(价差比不低于15%)时,将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
销售规则
限房价项目销售限价 周边市场价格评估价>85%
等同于商品房
面向所有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
限房价项目销售限价 周边市场价格评估价≤85%
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房
面向具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
有剩余房源时
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面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
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面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
案例说明
等同于商品房情况
例一:某个限房价项目拍地时规定将来销售限价为4.6万元/平米,周边市场价格评估价为5万元/平米
价差比:4.6W/5W=92%,高于85%的设定比例,该项目将和商品房一样由开发商进行销售。
转化为共有产权房情况
例二:某个限房价项目拍地时规定将来的销售限价为6.5万元/平米,周边市场价格评估价为8万元/平米
价差比:6.5W/8W≈81%,低于85%的设定比例,那么这个项目就将被收购为共有产权住房。
购房人获得的产权份额约为81%,剩余约19%的产权相应转化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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