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昌乐县开展禁毒铲种踏查工作

为更加有效地发现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毒品隐患根源,4月以来,昌乐县禁毒委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项举措,扎实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

近日,在昌乐城区新政花园小区,昌乐县禁毒委在城关派出所的配合下,使用无人机航拍检测小区内非法种植的罂粟。一架载着摄像设备的无人机在缉毒民警的操作下,缓缓升空,巡查行动开始。无人机升空后,缉毒民警对疑似目标进行观察、分析和研判。缉毒民警确定可疑目标后,立刻锁定详细位置,派出民警立即赶往罂粟种植现场,对罂粟进行铲除和后续调查处理。行动中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人中,多为中老年人,他们种植罂粟大多为了观赏或治病,并未认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原植物而被严禁种植,有些人认为少种几株不会有问题。据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王蓬勃介绍,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依法刑事打击处理。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共打击处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50余人,铲除罂粟600余棵,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此次行动中,禁毒社工还深入周边居民家中,对居民讲解种植原植物罂粟的危害性,一经发现,坚决铲除,使禁毒宣传真正贴近居民、宣传到位。“在此,呼吁全县的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自身的识毒、拒毒、防毒的能力。同时,对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线索予以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给与奖励。公安机关也将切实加大对毒品原植物禁种踏查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处理。”王蓬勃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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