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6月5日訊(記者 溫婉) 不擔當不作為,就該問責!今天,溫州市紀委通報我市近期查處的4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案例。從這4起被查處的案例中看,少數領導幹部疏於職守、懈怠職責,為官不為,甚至亂作為。市紀委表示,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群眾利益,損害了黨員幹部形象,必須堅決糾正和剎住。市紀委要求,廣大黨員幹部要以此為鑑,舉一反三,警鐘常鳴,引以為戒。
案例一、洞頭區國土資源局政策法規科副科長葉志疆在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工作中不作為問題。
2016年12月28日,葉志疆因自身疏忽大意、工作不作為,未在法定期限內答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導致洞頭區國土資源局在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行政訴訟案件中敗訴。2018年4月,葉志疆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案例二、瑞安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權籍調查科科員張星聰、何朝陽工作失職、作風不實問題。
2017年4月,張星聰、何朝陽在土地現場指界工作中敷衍塞責,且未調取土地檔案進行對比,致使安陽街道下沙塘村村民周某某為其違建房屋成功辦理了國有土地不動產權證。周某某據此在舊村改造工作中提出補償要求,造成社會不良影響。2018年5月,張星聰、何朝陽分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案例三、平陽縣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許彩軍等人在縣體育中心周海平挪用公款案中不作為問題。
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平陽縣體育局體育中心違反有關規定將單位會計和出納工作交由同一人負責、未及時對收存情況進行核對,致使該中心原會計兼出納周海平長期多次挪用公款,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總計276萬餘元。2018年2月,平陽縣體育中心主任林茂凱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副主任林立學受到留黨察看二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平陽縣體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繆存烈作為分管領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許彩軍作為主要領導,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案例四、蒼南縣水利局規劃農水管理科負責人黃瑞冕履職不力問題。
2013年,黃瑞冕擔任蒼南縣國家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期間,在蒼南縣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工程實施過程中,履職不力、把關不嚴,造成工程履約保證金未繳納、結算價超概算、超進度撥付工程款。2018年2月,黃瑞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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