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佩敏
首先,夫妻之间进行房产赠与,涉及到的法律有物权法、合同法和婚姻法。而每部法律对于赠与合同的约定都带有自己的特点,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婚姻法作为特别法,其适用优先于其他两部法律。
婚姻法中规定,我国夫妻财产为共同所有为原则,兼有分别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另有约定。详见婚姻法第17条第一款第四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第三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如果夫妻之间房产赠与,没有明确约定所赠与的房产归谁所有,那么,该房产不能仅仅因为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而被当然认定为受赠方所有。此时,房产仍然为双方共有。
其次,基于以上分析,和夫妻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所以,如果想要明确赠与房产的归属,还需要夫妻之间就赠与签署书面协议,约定房产赠与的受让方享有所赠份额的所有权(这是《合同法》的要求)。这样,在完成房产赠与的产权变更手续时,就能知道谁是所有权人了。另外,还有强调,仅仅有书面赠与协议,而不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也无法产生产权变动的结果(这是《物权法》的要求)。两者缺一不可。
第三,夫妻之间赠与是免征契税的,是所有产权转让方式中,税费最低的。具体可以详见我前几天在悟空回答中解答的问题(《房产买卖和房产赠与哪个费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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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婚内赠予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就这么两句话,内容却是挺丰富的。
一,婚内是指结婚豋记后发生的赠予行为。
二,赠予是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予给对方。
三,赠予的财产有:1.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2.婚后取得的依法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3.婚后取得的共同共有的财产。赠予的财产份额有:1.全额赠予。2.部分赠予。
四,赠予的结果有:1.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的一半赠予对方,该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将个人婚前财产全部赠予对方,并约定为受赠予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该财产为受赠予一方个人婚前财产。3.一方将婚内取得的依法属于个人的财产全部赠予对方,没有约定权属性质的,该财产依法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4.一方将婚内取得的依法属于个人的财产部分赠予对方,约定了权属性质的按约定认定?没有约定权属性质的,赠予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5.一方将婚内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半赠予给对方并约定该财产的全部为受赠予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该财产就依法属于受赠予一方的婚前个财产了。
不知题主所述婚内赠予的具体情况而不能直接回答题主问题,请题主根据婚内赠予的具体情况结合本人的上述见解对号入座吧。
不糊涂时涂糊不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一方将婚前个人财产的一半赠予对方,该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将个人婚前财产全部赠予对方,并约定为受赠予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该财产为受赠予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3.一方将婚内取得的依法属于个人的财产全部赠予对方,没有约定权属性质的,该财产依法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将婚内取得的依法属于个人的财产部分赠予对方,约定了权属性质的按约定认定,没有约定权属性质的,赠予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将婚内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半赠予给对方并约定该财产的全部为受赠予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该财产就依法属于受赠予一方的婚前个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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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物品的赠送,如果没有明确的协定等证据表明是赠予,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房产,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予并发生了产权登记变更的,那么这一变更行为真实有效,可以作为赠予发生的证据,则视为夫妻之间对财产做出了约定,该房产转变为夫妻一方所有。如果没有发生产权登记变更,并且没有其它有效的协议,那么该房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夫妻间没有特殊约定的,婚后的财产一般适用法定共同财产制,属于共同财产。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