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男子無證酒駕被拘10日

6月9日晚,石嘴山市男子宋某無證酒後駕駛機動車送一起喝酒的朋友回家,被石嘴山市交警分局民警現場查獲。最終,宋某被處以罰款3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9日22時30分,石嘴山市交警分局開展第三次酒駕、醉駕、毒駕集中統一行動時,在大武口區朝陽街設卡的民警發現,一輛懸掛山東號牌的紅色小轎車在靠邊時輪胎蹭到道牙。民警迅速上前詢問並對駕駛員進行呼吸式酒駕檢測檢查。數據顯示,該駕駛員酒駕測試為2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詢問中,該車駕駛人宋某支支吾吾無法出具駕駛證,並說:“我就喝了一杯啤酒,喝的啤酒也算酒嗎?”

民警經過調查取證,證實宋某無證酒後駕駛機動車屬違法行為,隨後被帶回大隊進行處理。據悉,宋某被處以罰款3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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