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怎么办?

解密时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拒不配合履行,法院可以追究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判决罪,并且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首先可以调查一下被执行人是否有将财产进行了转移,如果发现有转移的形迹,可以要求被执行人将财产返还。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属于资不抵债的状况,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执行人只能暂时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恢复偿债能力或者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恢复执行。

所以对于债务纠纷来说,债权人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如果一旦债务人失去偿还能力,对于债权人来说更多的只能自认倒霉,所以在借贷的时候,一定要考察清楚债务人的资金状况,偿债能力,否则有可能由血本无归。


任律师工作室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如果欠债者没钱该怎么办呢?拿什么来还?首先没钱也分真没钱和“假”没钱。

真没钱那就没什么办法了,毕竟现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债务属于欠债者个人的义务与他人无关,像什么父债子还、夫债妇还(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这种情况就只能等到欠债者挣到了钱再来讨要债款了。

“假”没钱说法可就多了,像是转移、隐匿了自己财产的;财产调查不彻底的;对特殊可执行财产认识不清。

先说说转移、隐匿财产的,有些被执行人又被成为“老赖”,为什么这么叫,就是因为这些被执行人有钱却想尽办法逃避债务。遇到这种人我们可以收集其转移、隐匿财产的证据,然后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起诉“老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财产调查不彻底,财产调查合法的手段一共有三个,分别是1.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2.被执行人财产申报;3.法院依职权调查。第2条不用说了让“老赖”自己提供财产明细很难,主要说说第3点,目前我国执行法院每年每人需要办理的案件在500件左右,也就是说全年无休,每天都要完成1.36个左右的案件,所以就只能从证据充足、容易办理的案件先入手,这样就会导致一些认为申请完执行就可以等着拿钱的被执行人的案件停滞不前,所以第1种调查手段就显得尤为重要,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后,需要尽力协助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这样才能更快地追回自己的钱。

对特殊可执行财产认识不清,像是股票、债券这些都属于可执行财产,并且工资也属于可以执行的财产,唯一住房在特定条件下也能够执行,比如说虽然是唯一住房但是该套房产价值远远高于居住需要或者“老赖”子女名下有住房的。

所以对于“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这种情况一定要分清楚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手段。


东友律师团


分两种情况来讨论,一种是被执行人确实没财产,另一种是被执行人已经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



1、第一种情况,被执行人真的没有财产。也就是说其名下没有财产,或者是其名下只有一套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性用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只能等,等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行情况确实很难办,在短期之内可能无法拿到欠款。


2、第二种情况,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前,故意转移、隐匿、以明显低价变卖财产的,也就是被执行人有钱不还的。被执行人就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说一个我办理的具体案子,给你提供参考。被告人欠款不还,法院民事判决要求,被告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依法支付原告的欠款,但是被告人拒绝履行。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判决后,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以明显低价卖给他人,于是法院将此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立案侦查。公安将被执行人刑拘后,被执行人家属很快就把被害人的钱还了。


所以,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可以自己搜集被执行人有钱不还,或者变卖、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法院或者是公安机关。案子上升到刑事案件了,要回来钱的概率就大了。

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到你。



喜欢的点个赞,关注我,会一直分享法律案例,欢迎一起讨论交流。


法律视界


本人曾在执行局工作,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强制执行可执行的财产。

除了名下的财产,对方可能还有财产如下:个人收入、证券股份、农村经济合作社分红、他人债权。这些财产要挨个排查下来,将可以处置的一并处置完毕。

2、采取司法制裁措施。

对方如果没有申报过财产,或者虚假申报了财产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黑名单。

3、协商谈判。

如果前两步做到位的话,基本上对方就会找上门来谈判了,这个时候最好达成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帮助案件顺利解决。


法律小专家陈小彬


这是一个专业的法律问题,让我来问你解答:

一般来说,被执行人名下不可能没有任何的财产,你说不动产(房子),但是最起码有动产(例如汽车、电车、甚至自行车)吧?还有,银行存款也不可能是一分钱都没有吧?当然,被执行人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这些是不能够被执行的。

但是如果你说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那就很有可能他的财产已经实行了转移!所以你应当要查清楚的是他有没有转移财产,如果有的话,这个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法院对转移的这部分财产实施强制执行!

那怎么发现被执行人是否转移了名下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一方财产的减少,而其亲属或者朋友的财产却会在某一个时间显著增加,最明显的就是银行存款、还有就是房地产,很多被执行人的房地产一早就登记在了其他人名下,因此可以以此为线索,密切留意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而其近亲属、朋友名下却有大量资产的情况,例如在案子起诉的过程中,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有大量的现金支出或者是办理了房产的变更登记,然后告知法院这些线索,让法院责令被执行对此情况作出说明,进行财产情况报告,如果被执行人无法做出说明,应当推定被执行人为恶意转移财产!

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申请执行人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执行,并告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李钦宇律师


  你好,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


泰仁律师法律咨询


这是现在我们好多人都面临的问题,给别人借钱了,但是经过多次催要就是不还,既影响了之间的关系,还失去了钱财。

一、进行协商,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解决,你也可以找他的老公适当的提一下,看看他的反应,如果态度很坚决,那么这一步基本没希望了。

二、走法律程序

1.准备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拿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2.。可能我们个人没办法查询她的财产,但是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进行查询,如果发现其转移、藏匿财产迹象,法院会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会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3.根据题主的问题,我认为是借款人是在婚前借款的,所以不能对她现在的老公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墨文轩自媒体


很遗憾,

这个真没什么办法。

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这是客观原因的执行不能,这个是强制执行中遇到的普遍性难题。根据最高院数据统计,约有43%属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

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也只能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等执行措施。当然,有的法院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是,对于债权清偿来说,还是没有办法解决。

当然,若被执行人若有转移、隐匿财产,躲避执行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债权人撤销诉讼或要求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但,这个最麻烦的问题在于举证及取证方面,可能客观上有这种情况存在,但是却苦无证据,而导致其逍遥法外。


叶律师


1.拘留,一般是抗拒执法的情况下用的多,但前提是有东西执行,拒不执行,所以你的情况没法拘留,拘留也没用。

2.连带责任,最稳定的亲属关系是父女,其次是夫妻,付债子偿都只是道德要求,法院是不支持的,何况夫妻。除非你能证明是共同债务,这个需要你来举证。

3.后果,对于没能力偿还的,只能说她的个人征信没有提现,一般不是太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是随便就上的。

结论:要么你通过个人途径要钱,要么就保证两年内至少要向法院上诉一次,确保民事诉讼的两年有效诉讼期。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自合同约定还款之日起,届满两年内如果不行驶追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意思是你自己可以要,法院不管。

所有民事诉讼都是两年


肖轶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人民法院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车辆和不动产等。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是人民法院能够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人民法院只能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能有两种情形,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但你不掌握和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无财产。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建议你及时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向法官询问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毕竟人民法院有相应的技术手段可以更快更准确的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通过查询被执行名下确实无财产的,那么人民法院一般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后,如果以后你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再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最后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防范交易风险和市场风险,尽量避免走法律程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