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點也是一種計劃性公文,是為了實現某一工作目的,對計劃所要做的具體工作及其步驟、方法等方面提示出要點的一種文體。和工作計劃相比,工作要點有些像計劃的提綱,比工作計劃更概括、簡要。
工作要點通常由標題和正文兩部分構成。
1.標題。包括髮文機關、事由和文種類別(要點)三要素。有時,標題中省寫發文機關或將落款用題下標示的辦法標明。由於工作要點屬計劃性文件,所以,標題中的事由部分,一定要要標明年度、季度與月份。
2.正文。工作要點的正文,一般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用一段或兩段文字寫明某一段時間工作的“總的目標”或“總的要求”;第二部分分條目列出主要的任務措施和辦法等。
工作要點的正文之後,由於標題和題下標示已標明發文機關和發文日期,一般均不要再有落款。
要點即計劃的主要之點,所以應簡明扼要、少過渡、少具體細節和議論說明,這是工作要點的基本寫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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