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撤销王灏的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4月27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的提请,决定撤销王灏的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
任命叶景远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天明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沈小放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闫明伟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勇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检察人员名单
免去高爱华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涂永顺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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