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教練作為
學員學習駕駛機動車的啟蒙老師,
本應以身作則,
在教學駕駛技巧的同時
嚴格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文明駕駛、安全駕駛,
為學員以後的安全文明駕駛帶好頭。
![不负责任!三明一驾校教练竟酒驾带学员上高速!](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但是呢,5月1日,三明高速交警五大隊民警卻查處了這樣一位酒後駕駛機動車、車上還載著學員的教練。
5月1日8時55分許,一輛車牌號為閩G5**3學的教練車快速駛入收費站取卡車道,由於5月1日是小型轎車免費通行日,該車不從免費通行車道通過而是從取卡車道通過,執勤民警覺得該車有躲避檢查嫌疑,立即對該車進行攔截,結果發現該車駕駛員曾某身上一股酒味,民警立即對曾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檢測結果為37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然而經過經詢問,曾某居然為駕校教練,正準備帶領車上4名學員前往沙縣參加科目三考試,由於昨晚和朋友一起喝酒喝多了,第二天雖然還有酒氣,但以為節假日沒有交警查,就駕車帶領學員出發上路了。
曾某身為駕校教練員,明知酒後駕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沒有以身作則,在學員面前做好表率,而是抱著僥倖心理駕車行駛,最終被民警當場查獲。
由於教練車屬於營運性質的機動車,民警對曾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並依法扣留曾某機動車駕駛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曾某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將面臨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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