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 农村集体经济如何壮大

党的十九大描绘的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美好图景,正在赣鄱田野徐徐铺展。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和前提。省委、省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清晰目标:到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到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20年底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达到总数的80%以上,基本消除“空壳村”,并培育一批经济强村。

如何如期实现目标?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会上,与会者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只有抓好“清资产、定成员、量股份、创实体、建机制”,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才能有效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稳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步。

一问:如何守住改革底线?

要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

会上,与会者认为,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守住改革底线,不能让集体资产流失。

作为全国股权改革试点县,余江县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意愿,做到清产核资过程、清产核资结果、集体资产处置三公开。去年以来,该县1048个村组全部开展了清产核资,组建了110多个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集体经济强了,农民收入多了。靖安县副县长刘化平说:“余江县的经验告诉我们,一定要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景德镇市农业局局长俞永红建议:“对农村集体各类资产,应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现金、债权债务等,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二问:如何统筹推进改革?

要着力破除“一股了之”“吃光分净”的思想,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

为统筹推进国家试点工作,我省将继续抓好石城县、婺源县、铜鼓县等3个国家试点县试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省农业厅党委书记江枝英表示:“要统筹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成员身份确认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利,尤其要注意保护好妇女和儿童权利。”不少与会者建议,县级政府要加快出台指导性意见,保持县域范围内政策基本一致,并建立健全集体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如何统筹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与会者建议,要着力破除“一股了之”“吃光分净”思想,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保护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另外,围绕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各地要积极探索发展路径,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加快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

三问:如何壮大集体经济?

把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产业扶贫工作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

现阶段,各地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产业扶贫工作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建设中新增的耕地指标交易收益要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村集体,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会上,许多同志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集中力量建设好1158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完成28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上饶市有关同志建言,要重点推进优质稻米产业发展工程,把不合理的粮食种植面积调减下来,把优质品种的生产增加上去,加快推动粮食生产从增产向提质转变。

加快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是与会者谈得最多的问题。今年,我省将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从会上传来的信息显示,我省将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向现代农业示范(产业)园集聚,把现代农业示范(产业)园打造成为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安义县农业局局长万齐印建言,要充分依托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大力发展高效种养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确保贫困村有脱贫产业,贫困户有增收门路。

本报记者 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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