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我县贫困群众住院个人支付费用仅为4.05%

「脱贫攻坚」我县贫困群众住院个人支付费用仅为4.05%

今年以来,我县在实施精准扶贫过程中,全面落实“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十免四补助”“八百工程”“先诊疗后付费”等贫困群众医疗扶持救助政策,实现贫困患者住院个人支付费用仅为4.05%,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做好基本医疗补偿,今年我县为87038名贫困群众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保1566.684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扶持9842人次,贫困群众县域内住院总费用4358.2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864.96万元。

大病保险理赔,针对胃癌、肺气肿、终未期肾病、结肠癌等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占比不高的情况,及时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出资统一为贫困人口购买大病保险,用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之外的个人支付部分。今年以来,共补助174人,金额达19.41万元。

实施民政救助,对需要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和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倾斜支付政策报销后,仍超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在本年度限额内按照70%救助比例实行“一站式”医疗救助。2018年,民政共救助473.48万元。

卫生基金帮扶,筹集卫生扶贫基金500万元,对经多层次报销和救助后,再由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兜底解决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的部分。目前已使用救助金额320.83万元,累计救助12505人次。(郭晓钟 全媒体记者 许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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