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債權人不起訴借款人,只起訴擔保人怎麼辦?

看不透的人間事


如果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則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也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



一、在借款擔保合同中,關於被告是如何確定的?請看下文,分3種情況確定被告。

1、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併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

2、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3、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保證人不做被告,這是因為債權人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力,這是民事自治原則的具體體現。



二、什麼叫擔保?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

案例:

狗狗從好盆友A處借錢5萬元約定期限1年,但A要求狗狗找一位擔保人,狗狗找到B來做擔保人,並約定為連帶責任。一年後,款為還。那麼A可以直接起訴B還款,也可以狗狗、B共同被告。

三、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規定,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併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也就是說,債權人可以只起訴擔保人(保證人),但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則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債務人(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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