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屯溪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

近日,記者從屯溪區農委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情況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近年來,屯溪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一項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創新,是具有“四梁八柱”性質的重大改革,事關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實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繼下發了《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實施意見》,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2012年,屯溪區確定了“農民市民化、資金資產化、村民股東化、管理規範化”的改革思路,積極探索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目前全區共組建44個股份經濟合作社,初步建立了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合作社治理機構。

“近年來,在股份經濟合作社運行當中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屆期已滿未按期換屆,股權證書未發放到位,股份合作社無法開戶銀行賬戶,有經營性收入的股份經濟合作社收益分配製度不健全,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不明確、未按股分紅,股份經濟合作社與村民委員會職能重疊、政社不分,集體經濟發展不快,集體‘三資’監管有待加強等。”市農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精神,深入推進我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結合該區實際,制定出臺了《關於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全面推進此項工作。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全面開展新一輪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鞏固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理順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農村三變改革的關係,全面推進該區三變改革試點工作。規範全區農村產權流轉和交易,多種途徑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認真總結我區各村居壯大集體經濟的成功經驗,充分發揮村集體的市場主體作用,同時積極探索集體資金與政府平臺公司投資合作,共同投資零風險、收益相對固定的項目的投資新模式,進一步激活集體沉睡資產,多種渠道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我們的目標是,到2020年,全區80%以上的村(以下均含村改居)集體經營性收入達到10萬元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經濟實力(100萬元以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繼續位於全市前列。”該負責人表示,將按照“擴面、提速、集成”的要求,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深入該區推進農村各項改革,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自由流動,激發農村資源發展活力,使農村集體經濟實力進一步得到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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