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佛山交警對摩托車、電動車存在突出的交通違法行為
繼續加大嚴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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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的10日、20日、30日
將集中開展統一整治行動
為改善道路出行環境,4月以來佛山公安交警部門開展“清患伏虎”專項整治行動,其中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存在突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根據工作部署,全市交警部門除了開展日常查處工作以外,每月的10日、20日、30日還將集中開展統一整治行動。
為什麼要高頻次
對涉摩涉電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來看看下面的數據就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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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摩涉電交通事故後果嚴重01
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實際發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50宗,其中,涉摩(含超標電動自行車)涉電交通事故佔事故總量的43.78%,共死亡50人、受傷210人。
上面兩個視頻
看到電臺小哥哥都心驚驚
這樣的事故
又傷害了哪些人群的生命財產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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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摩涉電違法都傷害了誰?
02
傷害使用者本人
當電動車穿行在機動車車流中,由於駕駛人身體暴露,車輛重心不穩,後視能力很差,短距離內加減速卻比汽車還靈敏,天然地就給自身帶來巨大風險。
傷害行人
一旦機動車道擁堵,電動兩輪或三輪車就迅速使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它們速度遠快於人力非機動車,又有一定重量和慣性,行駛卻悄無聲息。對行人來說,危害相當嚴重。
小鏈接:根據研究,碰撞 30 km/h 是人體損傷的分界點,在 30 km/h 以下,交通參與者中的弱勢群體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幾率約為 0 ,超過這個值,死亡幾率就逐漸增大。
傷害正常通行的機動車
電動自行車進入機動車道,並且時常伴有超速、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增加了機動車駕駛人判斷路況的難度,給正常行駛的機動車增加了多重風險。
整治涉摩涉電交通違法行為,交警在行動
03
在5月20日的集中統一行動日期間,交警部門共查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違法1048宗,其中查處摩托車無牌無證、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超員、酒駕、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向行駛等7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261宗,查扣摩托車、電動車124輛,其中無號牌摩托車17輛,外地摩托車9輛,報廢摩托車3輛。
在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交警部門通過設立現場學習服務點;發放宣傳單張、警示教育卡;網絡執法直播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涉摩涉電違法行為的教育整治力度,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識、安全意識。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就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負責!
上週,電臺小哥哥推送了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我們再來複習一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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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2018年第7號)》批准發佈,規定了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及整車質量等內容。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公佈:
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
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得超過55kg
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
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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