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南宁人,要涨工资了!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

@南宁人,要涨工资了!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

近日,广西下发通知对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南宁人,要涨工资了!广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

通知明确,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

一类标准适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

二类标准适用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

三类标准适用各县、自治县以及并除东兴市外的各县级市。

由此,南宁的最低工资将由此前1680元上调至18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6元上调至17.5元!

此次调整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对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以及单位停工、停业等情况下职工的基本生活费都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也就是说,你的工资在剔除上述各项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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