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与物业签订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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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的是什么合同?不是所有合同都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本来就是全体业主选举产生,受业主委托来进行小区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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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应该分两面看。

从物权法以及各级物业管理条例里面。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凡涉及到全体业主的重大事项,都必须要经过业主大会,决议后交由业委会去实施。

但是从实际操作层面上来看。业委会就召开业主大会以及实际整个操作过程中。面临了很多问题。

1:业委会委员一般都是兼职。人员少事情多。往往心有余力而不足。

2:业主到会召开的表决手段有限。以往的召开业主大会的表决方式一般都是采取纸质投票。从印制选票,等发放选票,到回收所选票。这都需要人员去全程跟踪。确保业主大会召开的顺利进行。

3:业委会的行权手段相当有限。以往是需要,建设单位或街道,申请业主名册。然后核对发放选票,回收选票。

4:特别是一些议题涉及到,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解聘续聘的事项。还要单做预案。防止利益关联方破坏业主大会进行。也需要人员去跟进。

基于上述一些客观事实的存在。业委会往往是不想召开业主大会。而以业委会决定的形式。去解决一些事情。

业委会如果想这么做的话。必须要考虑一点。

对于全体业主的重大事项。如果业主委会不作出决定,全体业主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紧急处置权)。这种提法是在司法实践里司法解释里面有。例如:广东省高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的指导意见里面。就有这些相关条文。

对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

1:内容是相当关键的。老合同和新合同的区别在哪里?新合同是否能给全体业主带来更多的福利?对比老合同是否能给业主更高的小区生活质量?这一些就是业委会应当要考虑和决定的的问题。

2:对于未经业主大会许可,业委会擅自协议招聘物业公司。谁同意谁负责。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同意的委员承担责任。

3:业委会产生以后,第一时间首先要法律法规。学习规则,勇于实践。善于交流。抱团取暖。

对于业主大会的表决行权方式,现在很多业委会都采用网络,微信,纸质 投票多头并举。已加快。便捷。让业主行表决权。在这个问题上我必须多说几句。微信网络的表决方式是基于现代科学技术的通信手段,其法律依据是我们国家的电子签名法产生的。如果其表决方式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这个也是合法有效的。(认同我观点的,请订阅我,关注我,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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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业委会也根本召开不了业主大会、因为有的业主很忙.房产物业里也没有代表人、还有很多有意见的居民不在业委会的意见.没有统计范围之内~没有异议权力~

如果半数以上业主都否决了物业维保单位的工作达标性.业委会也无法协调.那么物业维保单位就自行消亡了~

业委会有权代理雇佣合法物业维保机构、、、

以作答、祝愉快、祝安康、请签收~


赤子心愿


业主大会是决定选取物业、签定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唯一合法的法律程序。业委会也必须接受业主大会的表决结果和监督。而不是可以任性脱缰的野马。需要把业委会与业主大会的法律关系,职责和程序搞清楚!业委会更不能像流氓无赖的物业那样踢开业主大会做流氓。如果业委会脱离业主大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表决同意而擅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应该依法依规废除无效,而且业主大会有责任罢免业委会,追究业委会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睿眼云鹰


业委会是经业主大会授权,主持和物业的服务合同谈判,这无可非议。双方谈成的合同,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业委会才能和物业签约。提问者没有搞清楚这些关系,所提的问题即误导群众,又扰乱视听。


华庭鹤唳


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在任期内,就有权利签合同。你不就是想说说是非吗?你下一届可以当业委会主任,希望工作做的更好!


和谐鄜州


业委会成员是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委会的决定代表的是全体业主


qingdu1


您好:对于这样的事情,作为业主大会不承认就可以了,至于所产生的后果,就有业主委员会承担。


史远有


物业需要签合同吗?都是进来就收钱,业委会也是物业搞出来的,什么合同不合同的


晃晃悠悠逛逛遛遛


都是他妈的刁民,个人没什么事业干,整天琢磨这些,说一万句,小区总要有人来管吧,基本卫生,秩序,安全等,否则小区还怎么能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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